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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最古老的音樂之一——納西古樂被稱為“無形文化遺產”。 資料圖片
在漫長的歷史進程中,通過一批“能工巧匠”的口傳身授,民族的記憶,文明的脈絡,才得以保留和延續(xù)。然而目前,許多傳統(tǒng)技藝面臨人亡藝絕的危險。今天(23日)首次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的非物質文化遺產法草案,有望使這種局面得到改善。
非物質文化遺產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傳并視為其文化遺產組成部分的各種傳統(tǒng)文化表現形式,以及與傳統(tǒng)文化表現形式相關的實物和場所。近年來,我國高度重視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保存工作,但是,非物質文化遺產日益受到現代生活方式的沖擊,一些依靠口傳身授予以傳承的文化遺產不斷消失,大量具有歷史、文學、藝術、科學價值的珍貴實物遭到毀棄。
文化部部長蔡武表示,目前亟須通過立法明確有關制度,進一步加強和完善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保存工作。
2004年8月,我國加入了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該公約要求締約國采取法律措施,確保非物質文化遺產得到保護、弘揚和展示?!盀槁男泄s規(guī)定的義務,我們也有必要制定非物質文化遺產法。”蔡武說。
據介紹,首次提請審議的非物質文化遺產法草案為充分利用非物質文化遺產中的積極因素,避免消極影響,對不同的非物質文化遺產采取不同的措施,對所有的非物質文化遺產采取認定、記錄、建檔等措施予以保存,對具有歷史、文學、藝術、科學價值的非物質文化遺產采取傳承、傳播等措施予以保護。
針對當前社會上出現的一些過度商業(yè)性開發(fā)利用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現象,草案明確,國家鼓勵和支持在有效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的基礎上,充分發(fā)揮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源的特殊優(yōu)勢,合理利用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開發(fā)具有地方、民族特色和市場潛力的文化產品和文化服務,發(fā)展文化產業(yè)。記者郭曉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