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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做好考古和大遺址保護工作,推進國家考古遺址公園建設
14.組織開展考古發(fā)掘資質資格評審,做好南水北調等重大基本建設工程中的各項考古工作。
15.推進南海基地、西沙工作站建設,建造水下考古研究船。
16.開展海南、廣東、福建、浙江、山東、遼寧等重點海域水下文物專項調查,組織實施寧波小白礁沉船遺址水下考古發(fā)掘。做好“南海I號”、“南澳I號”水下考古和出水文物保護工作。
17.推進西安、洛陽、荊州、成都、鄭州、曲阜片區(qū)大遺址保護和漢長安城、揚州城、老司城、牛河梁等國家考古遺址公園建設。
五、啟動國有可移動文物普查,深化博物館免費開放
18.完成國有可移動文物普查試點,做好前期準備,推進普查工作全面啟動。
19.針對免費開放以來博物館工作的創(chuàng)新實踐和難點問題,組織實地調研,制訂博物館免費開放績效考評辦法和博物館開放服務工作指南。
20.出臺中央地方共建國家級博物館運行評估辦法,開展中央地方共建國家級博物館運行評估;組織國家一級博物館運行評估,開展新增國家一級博物館的評估認定。
21.進一步完善對口幫扶民辦博物館工作,探索民辦博物館法人治理結構,繼續(xù)規(guī)范和支持民辦博物館發(fā)展;編制生態(tài)博物館建設指南,推進生態(tài)(社區(qū))博物館示范點建設。
六、強化市場監(jiān)管,規(guī)范社會文物管理
22.開展文物拍賣標的網(wǎng)上申報審核試點。研究和推進古玩舊貨市場的規(guī)范管理。
23.完善和推廣文物進出境審核信息系統(tǒng),做好流失海外中國文物調查與追索工作。舉辦“文物進出境管理60周年成果展”。
七、著力科技創(chuàng)新,提高文物保護科技水平
24.與中國科學院建立戰(zhàn)略合作關系,推動合作項目落地;做好遺址博物館預防性保護與古代建筑傳統(tǒng)工藝科學研究等國家科技計劃項目立項與組織實施工作。
25.推進“中華文明探源工程”和“指南針計劃”專項。
26.加強文物保護技術標準委員會建設,完善行業(yè)標準體系;推進數(shù)字博物館項目研究,加快行業(yè)信息化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