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降價有望今年,深圳將啟動住房公積金立法工作,以擴大住房公積金在住房保障中的重要作用。在全國政協(xié)十一屆一次會議上,民革中央提交的大會發(fā)言指出了我國住房公積金制度存在的一些不足和需要完善的地方,特別強調要加大住房公積金對中低收入職工的支持力度。
我國的住房公積金制度于1991年在上海率先建立,隨后在全國全面鋪開。隨著我國住房市場化的快速發(fā)展,住房公積金制度正在積極向住房保障功能拓展。但住房公積金在使用權限上的“高門檻”,引起了民革中央對其公平性的質疑。代表民革中央作大會發(fā)言的全國政協(xié)委員何丕潔介紹說,《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對公積金賬戶余額的提取進行了嚴格限制,而公積金貸款的發(fā)放更注重借款人的支付能力,往往對中高收入職工的支持力度更大,而大多數(shù)中低收入職工面對連年攀升的房價,既得不到足夠的低息貸款去購房,又因無力購房而不能支取公積金賬戶中的款項,只能長期繳存直到退休。由于公積金存款利率遠低于銀行同期存款利率,這些職工不僅享受不到這項制度的實惠,還要損失存款利息、承擔貨幣貶值的風險。這種多數(shù)中低收入繳存人為少數(shù)中高收入繳存人提供低息貸款的格局,違背了公積金制度的住房保障性質,損害了中低收入職工從中受益的權利。
何丕潔委員認為,要進一步拓寬住房公積金的使用渠道,加大對中低收入職工的支持力度。應擴大職工公積金賬戶余額的提取范圍,支持繳存人的租房、維修、裝修、更新改造支出和補充住房維修基金等,對職工購買第一套且不超過一定面積住房的公積金貸款給予適當?shù)馁N息,合理配置對中低收入家庭的救助措施,實行貸款利息減、免、緩政策,對多年從未支取過公積金、也未享受過公積金貸款的職工給予一定回饋,使他們適當享受自己這部分財產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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