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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載安裝Flash播放器■延誤4小時以上才有現(xiàn)金補償
由于承運人原因造成航班延誤、取消,客票的退、改、簽費用由航空公司承擔。
航空公司應(yīng)根據(jù)延誤時間向旅客提供免費的餐飲服務(wù)和休息場所。延誤預(yù)計在1—4小時以內(nèi)(含4小時)的航班,及時向旅客提供餐飲。
4小時以上,則安排休息場所。在原預(yù)定航班離站時間后4—8小時(含8小時)內(nèi)成行,還向旅客提供價值300元的購票折扣、里程或其他方式的等值補償,或是人民幣200元。
在8小時以后成行的,向旅客提供價值450元購票折扣、里程或其他方式的等值補償,或是人民幣300元。
■換乘高鐵無需補償
航空公司在客票列明的離站時間24小時前已通知旅客航班取消,旅客接受變更航班或者選擇退票,將無需補償。
如向旅客提供其他航班或其他運輸方式,使旅客在原預(yù)計到達時間之后4小時內(nèi)到達最終目的站,但旅客放棄該服務(wù),也無需補償。例如,武漢飛廣州航班取消,航空公司安排旅客武廣高鐵到廣州,則無需補償。
■旅客霸機延誤時間不納入補償
依據(jù)規(guī)范,由于旅客拒絕上、下機造成的航班延誤時間,不計入承運人原因造成的累計延誤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