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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不完善、資金落實困難、管理和研究力量薄弱
一份由臺盟廣東省委會提交的《關于加強廣東省保障性住房建設的建議》(下稱《提案》),出現在今年的廣東“兩會”上,詳盡披露了當前保障房建設進展緩慢的原因,成為政協委員們的討論熱點。
該《提案》認為,雖然各地政府為解決老百姓的住房問題花了很大的力氣,廣東省財政也在逐步加大對保障性住房建設的支持力度,但是仍然存在著保障性住房建設速度緩慢、資金和土地落實不到位的情況。
廣州市社科院研究員彭澎對《第一財經日報》表示,事實上,有些地方政府對于保障性住房建設的重視程度不夠,內在動力不足,“希望各個地方的政府加大對保障性住房的重視,把每年保障性住房的建設情況詳細列入政府工作報告,接受審議和民眾的監(jiān)督”。
該《提案》透露,根據2010年12月深圳市住建局公布的信息,“十一五”規(guī)劃中原本計劃籌建16.9萬套保障性住房,目前竣工2萬多套,僅占原計劃的12%。
2009年,廣州市的保障性住房建設截至當年10月的投資完成率只有26.5%。截至2010年10月初,佛山市該年計劃建設的1600套保障性住房開工率僅有65%,竣工率僅為10%。
該《提案》認為,出現上述問題主要有三大原因:
一是住房保障制度還不夠完善。比如,限價房存在著供應對象不明確、定價困難、定位不明確等問題。有些經濟適用房套型面積達到90多平方米。而且經濟適用房的購買者資格審查有漏洞,導致富人開寶馬買經濟適用房的情況仍然存在。
第二,保障性住房建設用地和資金落實有困難。一些大城市如廣州、深圳等市,城市中心區(qū)土地比較緊張,解決保障性住房建設用地問題壓力比較大;部分經濟落后的地區(qū),廉租住房保障資金的落實還有一定困難。
按國家規(guī)定,廉租住房保障資金主要來源于財政撥款、土地出讓金凈收益的10%、住房公積金扣除風險準備金和管理費的增值收益、廉租住房租金收入等,但目前經濟欠發(fā)達地區(qū)的財政通常是“吃飯”財政,土地出讓凈收益比較少,其他渠道也有限。甚至有些地方政府,擔心沖擊當地商品房房價,減少了對保障性住房的建設力度,在資金劃撥方面對保障性住房支持不足。
廣州市國土房管局局長、市住房保障辦主任李俊夫去年12月在向市人大代表匯報住房保障工作時指出,2011年廣州需要的保障房建設資金超過80億元,目前資金尚存在缺口。2011年,廣州公共租賃住房占保障房建設比重將會大幅提高,按照現行土地出讓純收入的10%難以支撐。
第三,住房保障機構不健全,管理和研究力量薄弱。例如,廣東全省住房保障工作任務重,但從事該項工作的人員數量少。目前,還有不少市、縣沒有設置專門的住房保障管理工作機構和具體實施機構。導致住房保障管理工作難以到位,推進保障性住房建設力度不夠大。
(本文來源:第一財經日報作者:安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