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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FP供圖
羊城晚報記者 余姝 通訊員任明杰 譚珺
一年一度的中秋節(jié)和國慶節(jié)下月將至,又一個旅游旺季即將來臨。目前,《旅游法(草案)》也正在人大的審議過程中。
草案共十章98條,對于人們關心的強迫購物、景區(qū)票價、維權困難、旅游安全等問題均進行了規(guī)范。羊城晚報記者日前走訪了旅游業(yè)內人士和參與草案制定的專家,試圖從行業(yè)現狀和草案規(guī)定中找到針對旅游市場各種頑癥的解決方案。
旅游購物
旅行社組織、接待團隊旅游不得指定購物場所,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購物,不得安排任何形式的另行付費旅游項目。
現實:
游客出發(fā)前都知道要購物
王沖是安徽某著名風景區(qū)從業(yè)近十年的導游。面對大家對導游強制購物、利欲熏心的聲討,王沖認為游客也有責任:“現在旅游市場太難做。游客出來旅游,同樣的行程,哪個團便宜就跟誰走?!彪S著旅行社之間的低價競爭日益激烈,從購物中獲得補貼便成了旅行社的首選?!捌鋵嵲诮M團之前,游客都有和組團社簽合同,行程(包括進幾個購物店)、住宿標準、餐次、交通、保險和有無小費在上面列得很清楚。他們自己找便宜的團,也明白少不了購物的。”王沖認為游客對強制購物基本抱以默認、順從態(tài)度,當面質疑反對的很少。
對于正在審議的草案,王沖認為即使法律出臺,旅行團購物慣例仍然會有:“什么是強制?是客人不同意而采取非常手段?,F在旅行團的客人都愿意,在出發(fā)前都知道要購物,請問這叫強制嗎?而且旅行社也會做出調整來適應?!彼嬖V記者,整個旅游產業(yè)鏈的源頭在于旅游者對產品的選擇。旅行社是根據旅游者要求來制定服務標準,導游只是代表示旅行社與游客協議的執(zhí)行者。所有服務均按協議走,也就是按照游客的理念走。
事實上,喜歡消費和購物的游客也不在少數,“前年參團去莫斯科,雖然行程上并沒安排觀看大劇院演出,但同行的團員一時興起,主動要求看表演,導游也幫我們調整了行程。雖然額外交了錢,但很值得?!毕矏勐糜蔚年P小姐覺得外出旅游難免沖動,“去年十一歐洲旅游,本來只安排去一次專賣打折品的購物中心,結果團里大部分人都覺得沒買過癮,導游給我們又加了一次。難道以后參團旅游就不能同時購物了?”
專家:
“強迫購物”難界定難取證
對于草案規(guī)定旅行社組織、接待團隊旅游不得指定購物場所,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購物等,參與旅游法起草的北京第二外國語學院副教授王天星認為,這項規(guī)定是為了防止旅行社和商家捆綁在一塊欺詐消費者。但這里面存在一個“強迫”和“推薦”的區(qū)別,如果是旅游者主動要求導游和旅行社推薦購物,并不違反這一條款。王天星直言,“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購物”這一條款在實際中很難施行,“強迫購物”難以界定,調查取證難度大。這一條款更大程度上是為了表明國家對強制購物的一種態(tài)度。至于“不得安排任何形式的另行付費旅游項目”,實際操作中,如果旅游者與旅行社達成口頭協議,主動要求增加旅游項目,并不違背條款。
對于強制購物,《旅游法(草案)》試圖從源頭上解決問題,規(guī)定旅行社不得以低于成本的價格招徠、組織旅游者??墒鞘裁床潘恪暗陀诔杀镜膬r格”,王天星認為,在現實中很難做出硬性規(guī)定,因為每個企業(yè)的成本都不同,“低于成本的價格”只能進行模糊處理,有些價格如酒店、交通、導游費容易測定,但還有很多價格難以測定,只能測算基本的價格標準。王天星坦言,“這條規(guī)定在現實中要發(fā)揮作用有難度,但它起碼表明了國家對‘零負團費’的一種態(tài)度?!?/p>
景區(qū)門票
景區(qū)有償收取門票應經過批準。利用公共資源向旅游者開放的景區(qū)應實行政府定價或政府指導價,門票價格應體現公益性并逐步減免。
現實:
假期景區(qū)門票“漲”聲一片
“江山依舊無限,要價更加沒邊”,這是不少景區(qū)漲價聲不斷的真實寫照。一到“五一”、“十一”等節(jié)假日,全國各大景區(qū)便上漲聲一片。今年“五一”,給游客留下印象的除了漲價,還是漲價,景區(qū)門票價格也再創(chuàng)歷史新高,甚至很多景區(qū)的票價是趕在假期來臨前“搶漲”。而對節(jié)假日景區(qū)的漲價潮,人們早已經見怪不怪。景區(qū)給出的漲價理由也五花八門,比如成本問題、環(huán)境保護、人數控制等等,可細細推敲便會發(fā)現,大多都站不住腳。
專家:
票價調整由地方政府掌控
王天星表示,本來大部分景區(qū)依托的都是國有旅游資源,屬于全民所有,所有老百姓都有資格參觀游覽,但國有資源怎么為全民享有卻是一個問題。在實際操作中,因為牽扯到地方利益,這樣規(guī)定的結果只能是大多數的景點會收取門票,“門票價格應體現公益性并逐步減免”很難實現。而且根據現行稅制,旅游景區(qū)門票屬于地方收入,是某些地方政府財政收入的來源。門票價格的高低及其調整,地方政府有相當大的發(fā)言權。近年來,絕大多數全國知名旅游景區(qū)門票都進行了上浮。盡管也經過了聽證,但其結果幾乎都是逢聽必漲。這其中有合理之處,因為地方政府的收入來源在不斷緊縮,而支出事項卻日益增多。通過調高門票價格,賺外地人的錢,既增加了政府收入,又不會招致本地民眾的怨言,地方政府自然樂見其成。王天星認為,除非減少地方政府通過調高門票擴大收入的沖動,否則很難從根本上解決。
游客投訴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指定或者設立統一的旅游投訴受理機構,它將擁有一定的強制性監(jiān)督檢查權。
現實:
被“坑”游客投訴無門
遇到問題投訴無門是很多旅游者的親身經歷。去哪里要個說法,一直是困擾很多旅游者的難題,找媒體投訴,在網上曝料成為一些旅游者的首選。然而,沒有專門負責這一領域的主管部門強力介入,被侵害的權益最終得到維護的并不多。
專家:
應予法律相應執(zhí)法手段
旅游法草案專家組成員、中央民族大學法學院教授熊文釗表示,過去是由質監(jiān)所這樣一個事業(yè)單位來受理投訴,因為職責不明確,很多旅游者對此并不清楚。旅游法的出臺會推動旅游投訴機構的正規(guī)化,旅游執(zhí)法的部門有一個很重要的權力就是旅游監(jiān)督檢查權,以及執(zhí)行一些強制性措施。比如旅游執(zhí)法人員實施檢查的時候,可以進入旅游經營場所,查閱、復制與監(jiān)督檢查內容有關的合同、票據、賬簿以及其他資料。為了制止違法行為和保存證據,旅游執(zhí)法者可以對被檢查的單位和財產以及有關資料采取查封、扣押等強制措施。從旅游法草案的規(guī)定來看,旅游投訴的執(zhí)法力度加大了,讓旅游者投訴有門,并有一定強制措施給予保障。熊文釗認為,如果不給予法律執(zhí)法主體相當的地位和措施、手段,僅僅投訴并不能解決問題。
導游權益
要保護導游正當權益。導游人員和領隊人員為旅游者提供服務必須接受旅行社委派,不得私自承攬導游和領隊業(yè)務。
現實:
導服費不夠吃一頓飯
對于如今的現狀,十年前的王沖是萬萬沒有料到的?!澳菚r候旅游剛興起,沒有購物店,客人都是高團費。一般人的工資也就三百多,導游帶團兩天下來補助費就有兩百塊!現在呢,兩天的補助才一百塊,甚至都沒有!”
對于強制購物的行規(guī),王沖既無奈也沒辦法,“組團社有利潤,‘剝削’一層后交給地接社。地接社基本沒有利潤可賺,只有從購物店拿人頭費。導游只是執(zhí)行者,如果客人不進店,我們簽不了人頭費,還得自己掏腰包補人頭費給地接社。”作為地陪能拿到的提成少得可憐:“游客的總購物額我們拿百分之三回扣,這點回扣還得和司機、全陪和旅行社均分。”
王沖有時也帶純玩團,旅行社會相應增加導游服務費。以他為例,如果導游帶團不進購物店一天能獲得50元的導服費,如果帶團進購物店則導服費為零。這讓王沖進退兩難:帶購物團,分到的提成少之又少;帶純玩團,一天的導服費還不夠一頓飯錢,只能靠帶團的數量多拿點補助。
專家:
要保證導游基本收益
王天星認為,旅行社應當與聘用的導游人員和領隊人員簽訂勞動合同,支付其勞動報酬,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用。上海財經大學旅游管理系教授何建民則認為,旅行社尤其要保證導游的基本利益,不能再把降低導游的固定工資作為節(jié)約成本的出路?!皩в问杖霊獊碜远喾矫?,一方面是帶團的基本工資,一方面是在合理范圍內也允許傭金提成,但不宜把過多收入預期建立在不可控的購物傭金提成上?!?/p>
余姝、任明杰、譚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