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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證券交易所28日宣布對上海多倫實業(y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多倫股份”)、多倫投資(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多倫投資”)和多倫股份實際控制人鮮言公開譴責。
上交所說,該所于2013年8月14日向多倫股份及實際控制人鮮言發(fā)出《關于對上海多倫實業(yè)股份有限公司有關事項的問詢函》(上證公函[2013]1215號,以下簡稱“《問詢函》”),要求公司和鮮言針對媒體質疑天津信托有限責任公司-天信沐雪巴菲特一號證券投資集合資金信托與鮮言存在關聯(lián)關系等情況提交詳細的書面說明,并以臨時公告的形式進行披露。但公司及鮮言未按要求針對《問詢函》中的相關問題作出明確答復。
2013年8月22日,該所向多倫股份、控股股東多倫投資及實際控制人鮮言發(fā)出《關于要求上海多倫實業(yè)股份有限公司等限期改正的決定》(上證公函[2013]1231號,以下簡稱“《決定》”),要求多倫股份和鮮言于2013年8月27日17:00前,按照《問詢函》的要求詳細、如實、正面、全面地回答所有問題,并以書面形式回復上交所,同時要求公司將書面答復、《問詢函》以及《決定》以臨時公告的形式進行披露,并要求多倫投資積極配合本所監(jiān)管工作,督促協(xié)助公司及實際控制人履行上述相關義務。多倫股份和鮮言仍未按照《問詢函》和《決定》的相關要求,在規(guī)定時間內提交書面答復并履行相應的信息披露義務。多倫投資也拒絕配合上交所監(jiān)管工作,未督促協(xié)助公司及實際控制人履行上述相關義務。吳黎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