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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載安裝Flash播放器7月23日,我公安機關依法向賴昌星宣布了逮捕令。當日,廈門特大走私案首要犯罪嫌疑人賴昌星被加拿大有關部門遣返回國。 新華社發(fā)(張建鑫攝)
新華網北京7月23日電記者從公安部獲悉,2011年7月23日,廈門特大走私案首要犯罪嫌疑人賴昌星被加拿大執(zhí)法部門遣送回中國。
犯罪嫌疑人賴昌星在擔任廈門遠華集團董事長期間,采取多種非法手段大肆進行走私活動,涉嫌重大走私犯罪,案發(fā)后,賴于1999年潛逃加拿大。長期以來,我公安機關鍥而不舍,積極開展境外緝捕工作,多年來,在有關部門的配合下積極推動中加雙方執(zhí)法合作,共同打擊嚴重刑事犯罪。
本次遣返表明中加兩國維護法律尊嚴、懲治刑事犯罪的態(tài)度和決心,中國警方愿意與加警方繼續(xù)在打擊犯罪、緝捕逃犯等方面加強執(zhí)法合作,以充分體現(xiàn)法律的公平與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