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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海南)改革發(fā)展研究院院長遲福林 沈小敏攝
中國網(wǎng)/中國發(fā)展門戶網(wǎng)訊 (記者 王振紅) 2014年10月28日晚間,被稱為依法治國“升級版”的《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公布。當天,在中國(海南)改革發(fā)展研究院(簡稱“中改院”)舉行的改革形勢分析會上,中改院院長遲福林闡述了建設法治中國的改革路線。他認為,司法體制改革是社會多方面呼聲比較大、期待比較高的改革,同時也是建設法治中國的關鍵所在。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線,司法公正對社會公正具有重要引領作用”。在社會利益多元化和利益格局固化的背景下,實現(xiàn)司法公正,重在深入推進司法體制改革,重在司法去行政化、去地方化、提升專業(yè)化、加強公開化。
如何推進司法體制改革取得實質性突破,遲福林院長提出以下建議:
1.以去行政化為重點完善確保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和檢察權的制度。
按照十八屆四中全會的要求:改變按行政結構配置司法人員、司法人員按行政級別管理的體制,避免上級司法人員對下級的不適當干預;推動實行審判權和執(zhí)行權相分離的體制改革試點,避免法院既當“裁判員”又當“運動員”所導致的司法不公;建立領導干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制度。
2.以去地方化為重點優(yōu)化司法職權配置。
這項改革有望近一、兩年取得突破:建立中央地方雙重法院體制,在最高人民法院設立巡回法庭,審理跨行政區(qū)域重大行政和民商事案件;推動省以下地方法院檢察院人財物統(tǒng)一管理, 探索實行法院、檢察院司法行政事務管理權和審判權、檢察權相分離;適應區(qū)域經(jīng)濟一體化、城市群發(fā)展的客觀趨勢,探索設立跨行政區(qū)劃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
3.強化司法隊伍的專業(yè)性。
司法去行政化,重要的是建立完善司法人員對法律負責的體制機制:推進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改革,強化法官在審批過程中的主體地位;實行辦案質量終身負責制和錯案責任倒查問責制;提高司法人員職業(yè)保障水平,選拔優(yōu)秀律師充實司法隊伍,推進法官和檢察人員職業(yè)化。
4.加大司法公開化程度。
公開是司法公正的重要前提。這需要提升司法公開的制度化和規(guī)范化:明確司法公開主體、公開程序、公開內(nèi)容、公開渠道,防止選擇性公開、隱蔽式公開;強化對司法公開的問責,加強司法公開進程的第三方評價和審查,對應公開卻不公開的司法案件進行嚴格問責;完善人民陪審員制度,公開司法,陽光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