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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說,憲法宣誓提醒了宣誓人3個最基本的問題:為了誰、依靠誰、我是誰,以時刻銘記自己的權力來自人民。同時,宣誓也是一種莊重承諾:誓言接受公眾監(jiān)督,違反誓言要被追究責任。
從新任省長到入額檢察官、新錄用公務員……手持憲法面對國徽宣誓——這一莊嚴的場景,越來越多地出現(xiàn)在大眾面前,成為弘揚法治精神的生動表達。
憲法偉力出自真誠信仰
“憲法是一張寫著人民權利的紙。”作為國家的根本大法,憲法是國家機構產(chǎn)生的合法性來源,也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核心和基礎。憲法宣誓制度建立的背后,是憲法在中國政治生活中地位的進一步凸顯。
就憲法地位、憲法實施、憲法監(jiān)督、憲法學習等問題,習近平多次作出重要論述。
2014年11月,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決定,將12月4日設立為國家憲法日。2014年12月3日,在首個國家憲法日到來之際,習近平作出重要指示強調(diào),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堅持依法治國首先要堅持依憲治國,堅持依法執(zhí)政首先要堅持依憲執(zhí)政。
“憲法的根基在于人民發(fā)自內(nèi)心的擁護,憲法的偉力在于人民出自真誠的信仰。”2012年12月4日,習近平在首都各界紀念現(xiàn)行憲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會上講話指出,只要切實尊重和有效實施憲法,人民當家作主就有保證,黨和國家事業(yè)就能順利發(fā)展。
2015年2月2日,習近平在省部級主要領導干部學習貫徹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專題研討班開班式上發(fā)表重要講話強調(diào),領導干部要系統(tǒng)學習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準確把握我們黨處理法治問題的基本立場。首要的是學習憲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