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中國網(wǎng)/中國發(fā)展門戶網(wǎng)訊(實習生 呂卓書)7月2日,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閉幕會以152票贊成、1票反對、4票棄權(quán),表決通過了新修訂的野生動物保護法。這是野生動物保護法自1989年實施至今26年來首次修訂。這次修訂對于捕獵和販賣野生動物行為的處罰做出了什么樣的改變呢?中國網(wǎng)《中國訪談》特別邀請推動、參與這一修法工作的國家林業(yè)局野生動植物保護與自然保護區(qū)管理司總工程師嚴旬來與廣大網(wǎng)友進行探討。
就之前發(fā)生過的一起關(guān)于大學生掏鳥窩販賣燕隼受到法律懲罰的新聞,嚴旬認為,這個案例實際上被部分媒體給爆歪。為此,他解釋說,第一,當事人犯了幾個錯誤,或者叫罪行。1、他非法獵捕國家二級保護動物,因為燕隼是國家二級保護動物。2、他又購買、運輸和出售,等于這三個罪他都有。應當說他這個案子辦得一點沒有問題,是數(shù)罪并罰。
第二,他是有預謀的犯罪,而不是隨意的犯罪。因為他家門口有很多其它的鳥,比如麻雀,他為什么不去抓呢?燕隼,大家知道隼是鳥里面的猛禽,它是屬于鳥里面頂級的物種,應該說這個物種不是什么地方都有的,它的分布也是很稀有的,能夠在家門口逮到。而且從學術(shù)觀點來看,沒有一個猛禽窩里面能夠抓到六只,這可以說是一個常識。因為猛禽的物種是要吃別的鳥或者其他的昆蟲,或者其他的動物性食物。它在產(chǎn)卵的時候,一般也就是2--4枚,而且孵出小仔——幼雛的時候頂多不超過3枚,因為它雙親在撫養(yǎng)后代的時候要花費很大的精力去捕食喂養(yǎng)。“我可以明確地講,每一個窩里面不能夠超出6個,所以他說一窩能夠掏6個,這是撒謊。”嚴旬說。
另外,當事人知道這個動物是猛禽,而且他去查了網(wǎng)上的東西。他如果不知道,隨便地抓,他為什么不去抓燕子、麻雀,不是更好抓嗎?應該說這次捕獲不是在一個地點,至少在很多的地點,用我們的話說,他應該把他河南輝縣周邊的燕隼都已抓完,所以他對野生動物的資源破壞性非常大。這是懲罰他的最關(guān)鍵一點。
第三,這個大學生也好,他的家屬也好,好像犯了這個罪,還沒有認識到他應該贖罪。他應該通過這次懲罰,對保護野生動物應該有更大的理性認識,不能隨意去破壞野生動物。
關(guān)于捕獵和販賣野生動物的行為,我國還有很多地方有吃野味這一習俗,但是其實吃野味這個行為本身也觸犯了法律。
針對這一現(xiàn)象,國家林業(yè)局野生動植物保護與自然保護區(qū)管理司總工程師嚴旬認為,原來的現(xiàn)行法律沒有規(guī)定禁食野生動物,而新通過的法律已經(jīng)明確地在三個方面提出了禁止的措施。
第一,禁止生產(chǎn)和經(jīng)營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產(chǎn)品作為食品。
第二,禁止沒有合法來源證明的非國家重點保護的野生動物。
第三,禁止以食用為目的去非法購買野生動物。
應當說,這個明確的條款對那些非法食用,不管是國家保護動物的,還是沒有來源的非保護動物,都做出了明確的規(guī)定,而且還有相應的處罰,應該說對今后國人消除這種陋習有很大的幫助和好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