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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網(wǎng)/中國發(fā)展門戶網(wǎng)訊 (記者沈秋)2017年3月22日,《北京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燒社會成本評估報告》(以下簡稱“報告”)正式在中國人民大學發(fā)布。該報告由中國人民大學國家發(fā)展與戰(zhàn)略研究院研究員、環(huán)境學院宋國君教授領銜的研究組完成,對北京市目前運營的三座焚燒廠和規(guī)劃中的八座焚燒廠的生活垃圾垃圾焚燒社會成本進行評估。
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收集-運輸-轉運-焚燒-填埋”全過程社會成本2253元/噸,包括收集、運輸和轉運社會成本1164元/噸,焚燒處置(入焚燒廠后)社會成本1089元/噸。焚燒處置社會成本中,二噁英致癌健康損失764元/噸,是典型的環(huán)境污染外部性問題;焚燒各類補貼325元/噸。各類補貼包括處理費163元,電價補貼60元,底灰處理補貼 43元,稅收優(yōu)惠32元,建設費用20元,土地費用4.9元,滲瀝液處理補貼0.4元。焚燒電價補貼構成焚燒廠所獲收入及補貼的20%左右,將本應由地方財政承擔的焚燒處理費以電價形式轉移給社會,刺激了焚燒企業(yè)對垃圾增量和擴大投資的需求,幫助維持了不分類現(xiàn)狀,是導致生活垃圾處置高昂社會成本的關鍵。
據(jù)《北京市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建設三年實施方案(2013-2015年)》及公開報道的建設進度,至2018年,另外八座焚燒廠將正常運行,年焚燒量達597.2萬噸,北京市二噁英濃度將繼續(xù)提高,健康損失將達267.3億元,即4476元/噸。十一座焚燒廠生活垃圾管理全過程社會成本將達373.2億元/年,即6250元/噸,總成本預測相當2018年北京市GDP的1.33%。
如果實施分類減量,實現(xiàn)源頭分類、廚余單獨處理、可回收物資源回收利用,能夠使得生活垃圾管理社會成本從2015年的42.2億元降低至15.3億元,降低64%。同時,北京市規(guī)劃興建的十一座焚燒廠中三分之二將存在閑置風險。
報告建議立即終結生活垃圾焚燒電價補貼政策,用焚燒垃圾處理費表達生活垃圾焚燒處置的全部成本,使社會成本顯性化;建議對非居民生活垃圾征收1000元/噸的焚燒處理費,而不是現(xiàn)在的300元/噸,并嚴格按照實際排放量計量收費;實施垃圾焚燒全市統(tǒng)籌,堅決遏制“一區(qū)(縣)一焚燒廠”格局出現(xiàn);確立權責一致的生活垃圾管理主責部門;建立目標明確的北京市生活垃圾源頭強制分類減量規(guī)劃;對生活垃圾焚燒廠實施排污許可證制度;建立生活垃圾管理統(tǒng)計信息平臺,實現(xiàn)生活活垃圾管理信息全面徹底的公開。
中國人民大學副校長洪大用為報告撰寫前言,對課題研究給予肯定,期望在全社會的共識下,“十三五”時期我國城市生活垃圾分類和資源回收工作能取得明顯進展,并希望研究組繼續(xù)努力,通過更為精細的研究和制度設計工作,推動我國城市生活垃圾管理能力和水平的持續(xù)改進,促進全社會關注并解決垃圾污染問題,為建設生態(tài)文明做出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