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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的民主白皮書)中國的民主

發(fā)布時間:2021-12-04 10:40:06  |  來源:新華網  |  作者:新華社  |  責任編輯:楊霄霄
關鍵詞:中國的民主白皮書

 新華社北京12月4日電 國務院新聞辦公室4日發(fā)表《中國的民主》白皮書。全文如下:

中國的民主

(2021年12月)

中華人民共和國

國務院新聞辦公室

  目錄

  前言

  一、中國共產黨領導人民實現全過程人民民主

  二、具有科學有效的制度安排

  (一)實行人民民主專政的國體

  (二)實行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政體

  (三)堅持和完善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

  (四)鞏固和發(fā)展最廣泛的愛國統一戰(zhàn)線

  (五)堅持和完善民族區(qū)域自治制度

  (六)堅持和完善基層群眾自治制度

  三、具有具體現實的民主實踐

  (一)民主選舉

  (二)民主協商

  (三)民主決策

  (四)民主管理

  (五)民主監(jiān)督

  四、廣泛真實管用的民主

  (一)人民享有廣泛權利

  (二)人民民主參與不斷擴大

  (三)國家治理高效

  (四)社會和諧穩(wěn)定

  (五)權力運用得到有效制約和監(jiān)督

  五、豐富人類政治文明形態(tài)

  (一)為人類民主事業(yè)發(fā)展探索新的路徑

  (二)走符合國情的民主發(fā)展道路

  (三)推動國際關系民主化

  (四)加強文明交流互鑒

  結束語

  前言

  民主是全人類的共同價值,是中國共產黨和中國人民始終不渝堅持的重要理念。

  今年是中國共產黨成立100周年。100年前,中國共產黨一經誕生,就把為中國人民謀幸福、為中華民族謀復興確立為自己的初心和使命,為實現人民當家作主進行了不懈探索和奮斗。100年來,黨高舉人民民主旗幟,領導人民在一個有幾千年封建社會歷史、近代成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的國家實現了人民當家作主,中國人民真正成為國家、社會和自己命運的主人。

  中國的民主是人民民主,人民當家作主是中國民主的本質和核心。黨的十八大以來,黨深化對中國民主政治發(fā)展規(guī)律的認識,提出全過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并大力推進,民主價值和理念進一步轉化為科學有效的制度安排和具體現實的民主實踐。全過程人民民主,實現了過程民主和成果民主、程序民主和實質民主、直接民主和間接民主、人民民主和國家意志相統一,是全鏈條、全方位、全覆蓋的民主,是最廣泛、最真實、最管用的社會主義民主。

  民主是歷史的、具體的、發(fā)展的,各國民主植根于本國的歷史文化傳統,成長于本國人民的實踐探索和智慧創(chuàng)造,民主道路不同,民主形態(tài)各異。評價一個國家政治制度是不是民主的、有效的,主要看國家領導層能否依法有序更替,全體人民能否依法管理國家事務和社會事務、管理經濟和文化事業(yè),人民群眾能否暢通表達利益要求,社會各方面能否有效參與國家政治生活,國家決策能否實現科學化、民主化,各方面人才能否通過公平競爭進入國家領導和管理體系,執(zhí)政黨能否依照憲法法律規(guī)定實現對國家事務的領導,權力運用能否得到有效制約和監(jiān)督。

  民主不是裝飾品,不是用來做擺設的,而是要用來解決人民需要解決的問題的。一個國家民主不民主,關鍵在于是不是真正做到了人民當家作主,要看人民有沒有投票權,更要看人民有沒有廣泛參與權;要看人民在選舉過程中得到了什么口頭許諾,更要看選舉后這些承諾實現了多少;要看制度和法律規(guī)定了什么樣的政治程序和政治規(guī)則,更要看這些制度和法律是不是真正得到了執(zhí)行;要看權力運行規(guī)則和程序是否民主,更要看權力是否真正受到人民監(jiān)督和制約。

  民主是各國人民的權利,而不是少數國家的專利。一個國家是不是民主,應該由這個國家的人民來評判,而不應該由外部少數人指手畫腳來評判。國際社會哪個國家是不是民主的,應該由國際社會共同來評判,而不應該由自以為是的少數國家來評判。實現民主有多種方式,不可能千篇一律。用單一的標尺衡量世界豐富多彩的政治制度,用單調的眼光審視人類五彩繽紛的政治文明,本身就是不民主的。

  民主是多樣的,世界是多彩的。在世界文明的百花園里,中國的民主之花絢麗綻放。中國愿與各國交流互鑒、攜手合作,為人類政治文明發(fā)展進步貢獻智慧和力量。

  一、中國共產黨領導人民實現全過程人民民主

  中華民族是歷史悠久、勤勞智慧的民族,創(chuàng)造了輝煌燦爛的政治文明。在5000多年歷史長河中,中國人民探索形成的民本思想,蘊含著豐富的民主因素,體現了中國人民對民主的樸素認知和不懈追求。但是,在封建專制之下,廣大勞動人民始終處于受壓迫受剝削的最底層。近代以后,中國逐步成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國家將傾,民族將亡,人民毫無民主可言。為救亡圖存,中國人民奮起抗爭,各種革命變革接連而起,各種救國方案輪番出臺,但都未能取得成功。辛亥革命后,中國模仿議會制、多黨制、總統制等西方政治制度模式的各種嘗試都以失敗告終。以“民主”“科學”為基本口號的新文化運動的興起,俄國十月革命的勝利,五四運動的爆發(fā),馬克思主義在中國的傳播,促進了中國人民的偉大覺醒,中國先進分子對民主有了更加深刻的思考和新的認知。

  1921年,中國共產黨成立,點亮了中國的民主之光。新民主主義革命時期,黨領導人民為爭取民主、反抗壓迫和剝削進行了艱苦卓絕斗爭,取得新民主主義革命勝利,成立新中國,實現了中國從幾千年封建專制政治向人民民主的偉大飛躍,中國人民從此站起來了,中國民主發(fā)展進入新紀元,人民當家作主從夢想變?yōu)楝F實。社會主義革命和建設時期,黨領導人民建立和鞏固國家政權,對生產資料進行社會主義改造,制定頒布新中國第一部憲法,確立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民族區(qū)域自治制度,人民當家作主的政治架構、經濟基礎、法律原則、制度框架基本確立并不斷發(fā)展,中國的民主大廈巍然聳立起來。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新時期,黨領導人民堅定不移推進社會主義民主法治建設,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fā)展道路,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積極穩(wěn)妥推進政治體制改革,鞏固和發(fā)展人民代表大會制度,進一步完善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民族區(qū)域自治制度、基層群眾自治制度等基本政治制度,民主發(fā)展的政治制度保障和社會物質基礎更加堅實。

  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立足新的歷史方位,深刻把握中國社會主要矛盾發(fā)生的新變化,積極回應人民對民主的新要求新期盼,深刻吸取古今中外治亂興衰的經驗教訓,全面總結中國民主發(fā)展取得的顯著成就,團結帶領人民發(fā)展全過程人民民主,中國的民主發(fā)展進入歷史新時期。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黨對發(fā)展全過程人民民主的領導進一步加強。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確立和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人民當家作主制度體系更加健全。全面推進民主選舉、民主協商、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jiān)督,協同推進選舉民主與協商民主,人民依法有序政治參與不斷擴大,人民的民主生活豐富多彩。全過程人民民主,使人民當家作主更好體現在國家政治生活和社會生活之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制度優(yōu)越性得到更好發(fā)揮,生動活潑、安定團結的政治局面得到鞏固發(fā)展,激發(fā)和凝聚了中國人民奮斗新時代的磅礴力量。黨團結帶領人民,取得抗擊新冠肺炎疫情重大戰(zhàn)略成果,歷史性地解決絕對貧困問題,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化解一系列重大風險,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向著全體人民共同富裕邁進,全過程人民民主在中華大地展示出勃勃生機和強大生命力,中國人民的民主自信更加堅定,中國的民主之路越走越寬廣。

  全過程人民民主,是中國共產黨團結帶領人民追求民主、發(fā)展民主、實現民主的偉大創(chuàng)造,是黨不斷推進中國民主理論創(chuàng)新、制度創(chuàng)新、實踐創(chuàng)新的經驗結晶。中國共產黨的奮斗史,是團結帶領人民探索、形成、發(fā)展全過程人民民主的奮斗史。全過程人民民主,是近代以來黨團結帶領人民長期奮斗歷史邏輯、理論邏輯、實踐邏輯的必然結果,是堅持黨的本質屬性、踐行黨的根本宗旨的必然要求。全過程人民民主,充分彰顯社會主義國家性質,充分彰顯人民主體地位,使人民意志得到更好體現、人民權益得到更好保障、人民創(chuàng)造活力進一步激發(fā)。全過程人民民主,形成和發(fā)展于黨領導人民爭取民族獨立、人民解放和實現國家富強、人民幸福的不懈奮斗,扎根在廣袤的中華大地,吸吮著中華民族漫長奮斗積累的文化養(yǎng)分,學習借鑒人類文明優(yōu)秀成果,符合中國國情,得到人民衷心擁護,具有深厚現實基礎和廣闊發(fā)展前景。全過程人民民主,具有完整的制度程序和完整的參與實踐,使選舉民主和協商民主這兩種重要民主形式更好結合起來,構建起覆蓋960多萬平方公里土地、14億多人民、56個民族的民主體系,實現了最廣大人民的廣泛持續(xù)參與。全過程人民民主,既有鮮明的中國特色,也體現全人類共同價值,為豐富和發(fā)展人類政治文明貢獻了中國智慧、中國方案。

  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是中國發(fā)展全過程人民民主的根本保證。在中國這樣一個大國,真正把14億多人民的意愿表達好、實現好并不容易,必須有堅強有力的統一領導。中國共產黨始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堅持人民主體地位,真正為人民執(zhí)政、靠人民執(zhí)政;充分發(fā)揮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作用,保證黨領導人民有效治理國家,保證人民民主的理念、方針、政策貫徹到國家政治生活和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堅持一切為了群眾,一切依靠群眾,從群眾中來,到群眾中去的群眾路線,密切同人民群眾的聯系,凝聚起最廣大人民的智慧和力量;堅持黨內民主,實行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jiān)督,帶動和促進人民民主的發(fā)展;健全選人用人制度機制,使各方面優(yōu)秀人才進入黨的領導體系和國家治理體系,確保黨和國家的領導權掌握在忠于馬克思主義、忠于黨、忠于人民的人手中;堅持依法執(zhí)政、依法治國,領導立法、保證執(zhí)法、支持司法、帶頭守法,通過法治保障黨的政策有效實施、保障人民當家作主。

  二、具有科學有效的制度安排

  在中國,國家各項制度都是圍繞人民當家作主構建的,國家治理體系都是圍繞實現人民當家作主運轉的,全過程人民民主具有完整的制度程序。這些制度程序,形成了全面、廣泛、有機銜接的人民當家作主制度體系,構建了多樣、暢通、有序的民主渠道,有效保證了黨的主張、國家意志、人民意愿相統一,有效保證了人民當家作主。

  (一)實行人民民主專政的國體

  中國是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人民民主專政,體現中國的國家根本性質。

  中國堅持民主與專政有機統一,保證了人民當家作主。一方面,始終堅持人民民主專政中的“民主”,堅持國家的一切權力屬于人民,保證人民依照憲法和法律規(guī)定,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和文化事業(yè),管理社會事務;另一方面,始終堅持人民民主專政中的“專政”,充分履行國家政權的專政職能,依法打擊破壞社會主義制度、顛覆國家政權、危害國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等各種犯罪行為,維護法律尊嚴和法律秩序,保護國家和人民利益。民主和專政不是矛盾的,都是為了保證人民當家作主。打擊極少數是為了保護大多數,實行專政是為了實現民主。

  (二)實行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政體

  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適應人民民主專政國體的政權組織形式,是中國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中國人民當家作主的根本途徑和最高實現形式,是實現全過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載體。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堅持國家一切權力屬于人民,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當家作主,把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結合起來,有效保證國家治理跳出治亂興衰的歷史周期率。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正確處理事關國家前途命運的一系列重大政治關系,實現國家統一有效組織各項事業(yè),維護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有效保證國家政治生活既充滿活力又安定有序。

  人民通過人民代表大會有效行使國家權力。人民代表大會代表人民統一行使國家權力,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地方人民代表大會是地方國家權力機關。各級國家行政機關、監(jiān)察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都由人民代表大會產生,對人大負責、受人大監(jiān)督。人民代表大會有立法權、監(jiān)督權、決定權、任免權。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行使國家立法權,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行使修改憲法以及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國家機構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的權力;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對國家主席、副主席,國務院總理、副總理及其他組成人員,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及其他組成人員,國家監(jiān)察委員會主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長,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行使人事任免權;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對事關國家發(fā)展、人民利益的重大問題,包括國民經濟和社會發(fā)展計劃和計劃執(zhí)行情況的報告、國家的預算和預算執(zhí)行情況的報告行使審查和批準權等;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行使對憲法實施、“一府一委兩院”工作等的監(jiān)督權。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依法行使相應職權。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實現了廣泛民主,使各級人民代表大會有高度的權力,保證了人民掌握和行使國家權力,國家和民族前途命運牢牢掌握在人民手中。

  人大代表充分反映人民呼聲。人大代表來自人民,橫向上,來自各地區(qū)、各民族、各方面、各階層;縱向上,全國、省、市、縣、鄉(xiāng)五級都有人民代表大會,具有廣泛代表性。截至2020年底,全國共有人大代表262萬名,其中縣鄉(xiāng)兩級人大代表占代表總數的94.5%。人大代表充分發(fā)揮植根人民的優(yōu)勢,依法認真履職盡責,通過各種形式和渠道聽取和反映人民群眾的意見建議。一年一度的各級人民代表大會會議,鄉(xiāng)、縣、市、省、全國自下而上、逐級召開,使得人民群眾意愿和呼聲能夠真實反映、向上傳遞。改革開放以來,每年的全國人大會議上,近3000名全國人大代表共商國家發(fā)展大計、共議民生熱點問題,黨和國家領導人當面傾聽意見建議,讓人民的所思所盼融入國家發(fā)展頂層設計。各國家機關依法認真研究辦理人大代表提出的議案、建議,許多被吸納進政策決策中。

  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為中國共產黨領導人民有效治理國家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黨通過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使黨的主張通過法定程序成為國家意志,使黨組織推薦的人選通過法定程序成為國家政權機關的領導人員,通過國家政權機關實施黨對國家和社會的領導,維護黨和國家權威、維護全黨全國團結統一。實踐充分證明,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符合中國國情和實際、體現社會主義國家性質、保證人民當家作主、保障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好制度,必須長期堅持、全面貫徹、不斷發(fā)展。

  (三)堅持和完善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

  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是中國的一項基本政治制度。這一制度植根中國土壤、彰顯中國智慧,又積極借鑒和吸收人類政治文明優(yōu)秀成果,是中國新型政黨制度。憲法規(guī)定,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將長期存在和發(fā)展。

  在中國,除了中國共產黨,還有八個民主黨派(注)。在人民民主的共同旗幟下,中國共產黨與各民主黨派長期共存、互相監(jiān)督、肝膽相照、榮辱與共,形成了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這一具有鮮明中國特色和顯著優(yōu)勢的新型政黨制度。中國共產黨是執(zhí)政黨,八個民主黨派是接受中國共產黨領導、同中國共產黨親密合作的參政黨,是中國共產黨的好參謀、好幫手、好同事。在中國,沒有反對黨,也沒有在野黨。中國既不是一黨專政,也不是多黨競爭、輪流執(zhí)政,而是“共產黨領導、多黨派合作,共產黨執(zhí)政、多黨派參政”。

  中國共產黨和各民主黨派、無黨派人士以會議協商、約談協商、書面協商等形式,就國家和地方重大政策和重要事務進行協商。中國共產黨自覺接受各民主黨派、無黨派人士的民主監(jiān)督。中國共產黨和各民主黨派、無黨派人士在國家政權中合作共事,民主黨派成員和無黨派人士在各級人大代表、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及人大專門委員會成員中均占一定數量,一些民主黨派成員和無黨派人士擔任國家機關領導職務。各民主黨派、無黨派人士緊緊圍繞國家中心工作,積極參政議政、建言獻策,為國家發(fā)展發(fā)揮作用。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是實行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的重要機構。人民政協作為專門協商機構,在協商中促進廣泛團結、推進多黨合作、實踐人民民主,既秉承歷史傳統,又反映時代特征,充分體現了中國社會主義民主有事多商量、遇事多商量、做事多商量的特點和優(yōu)勢,是國家治理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和具有中國特色的制度安排。在人民政協制度平臺上,各黨派團體、各族各界人士發(fā)揮在界別群眾中的代表作用,通過全體會議、常委會會議、主席會議、專門委員會會議、專題協商會議、協商座談會議等,開展提案、委員視察考察、專題調研、反映社情民意等經常性工作,對國家大政方針、經濟社會各領域重要問題,在決策之前和決策實施之中進行廣泛協商、平等協商、有序協商、真誠協商,提出意見建議。中國共產黨采納和集中他們的意見建議,各黨派團體、各族各界人士接受黨的主張并在各界別群眾中宣傳解釋黨的方針政策,增信釋疑,最廣泛地反映民意,最充分地集思廣益,最大限度地凝聚共識,鞏固團結奮斗的共同思想基礎。全國政協全體會議與全國人大會議每年同期召開,政協委員不僅要討論政協的問題,還要列席全國人大會議,參加對有關法律修改、“一府兩院”工作報告等的討論,這樣的制度安排真正實現了讓人人起來負責、人人監(jiān)督政府工作,形成了具有中國特色的“兩會”式民主。


  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真實、廣泛、持久代表和實現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全國各族各界根本利益,有效避免了舊式政黨制度代表少數人、少數利益集團的弊端;把各個政黨和無黨派人士緊密團結起來、為著共同目標而奮斗,有效避免了一黨缺乏監(jiān)督或者多黨輪流坐莊、惡性競爭的弊端;通過制度化、程序化、規(guī)范化的安排集中各種意見和建議、推動決策科學化民主化,有效避免了舊式政黨制度囿于黨派利益、階級利益、區(qū)域和集團利益決策施政導致社會撕裂的弊端。

  (四)鞏固和發(fā)展最廣泛的愛國統一戰(zhàn)線

  統一戰(zhàn)線是中國共產黨凝聚人心、匯集力量的重要法寶。在人民民主實踐中,中國共產黨始終把統一戰(zhàn)線擺在重要位置,堅持大團結大聯合,堅持一致性和多樣性相統一,統籌做好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人士工作、黨外知識分子工作、民族工作、宗教工作、非公有制經濟領域統戰(zhàn)工作、新的社會階層人士統戰(zhàn)工作、港澳臺統戰(zhàn)工作、海外統一戰(zhàn)線工作和僑務工作,團結一切可以團結的力量、調動一切可以調動的積極因素,廣泛凝聚共識,尋求最大公約數、畫出最大同心圓,不斷促進政黨關系、民族關系、宗教關系、階層關系、海內外同胞關系和諧,最大限度凝聚起中華民族一切智慧和力量。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是中國人民愛國統一戰(zhàn)線的組織。全國政協設34個界別,由中國共產黨、各民主黨派、無黨派人士、人民團體、各少數民族和各界的代表,香港特別行政區(qū)同胞、澳門特別行政區(qū)同胞、臺灣同胞和歸國僑胞的代表以及特別邀請的人士組成。全國政協十三屆一次會議共有委員2100多人,其中非中共黨員占60.2%。這樣的組織構成,體現了大團結大聯合的重要特征,能夠在熱愛中華人民共和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共同致力于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政治基礎上,求同存異、聚同化異,最大限度地調動一切積極因素、團結一切可以團結的人,最大限度凝聚起共同團結奮斗的強大力量。

  (五)堅持和完善民族區(qū)域自治制度

  中國是統一的多民族國家,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始終保持國家完整統一,實現各民族共同團結奮斗、共同繁榮發(fā)展,是中國共產黨民族政策的方針宗旨。民族區(qū)域自治制度,是指在國家統一領導下,各少數民族聚居的地方實行區(qū)域自治,設立自治機關,行使自治權的制度。民族區(qū)域自治制度在憲法以及民族區(qū)域自治法中得到明確,是中國的一項基本政治制度。

  中國實行民族區(qū)域自治,以領土完整、國家統一為前提和基礎,體現了統一與自治的結合、民族因素與區(qū)域因素的結合,完全符合中國國情和實際。中國的民族區(qū)域自治,是在國家統一領導下的自治,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國不可分離的一部分,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機關都是中央政府領導下的一級地方政權,都必須服從中央統一領導。

  實行民族區(qū)域自治,從制度和政策層面保障了少數民族公民享有平等自由權利以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155個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中,均有實行區(qū)域自治民族的公民擔任主任或者副主任;民族自治地方政府的主席、州長、縣長或旗長,均由實行區(qū)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擔任。中國根據各少數民族的特點和需要,幫助各少數民族地區(qū)加速經濟和文化發(fā)展。

  民族區(qū)域自治制度,極大增強了各族人民當家作主的自豪感責任感,極大調動了各族人民共創(chuàng)中華民族美好未來、共享中華民族偉大榮光的積極性主動性創(chuàng)造性。在這一制度框架下,中華民族大團結的局面不斷鞏固,各族人民交往交流交融日益廣泛深入,平等團結互助和諧的社會主義民族關系不斷發(fā)展,56個民族像石榴籽一樣緊緊抱在一起,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日益牢固。

  (六)堅持和完善基層群眾自治制度

  中國人口多、地域廣,基層治理差異大。中國實行以村民自治制度、居民自治制度和職工代表大會制度為主要內容的基層群眾自治制度,人民群眾在基層黨組織的領導和支持下,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權利,實現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教育、自我監(jiān)督,有效防止了人民形式上有權、實際上無權的現象。

  村(居)民自治。村(居)民在基層黨組織的領導下,成立村(居)民委員會,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權利,依法管理基層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yè)。實行民主選舉,由村(居)民選舉村(居)民委員會組成人員;實行民主協商,由村(居)民采取多種形式開展協商議事;實行民主決策,由村(居)民通過村(居)民會議或村(居)民代表會議對社區(qū)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yè)等作出決定;實行民主管理,由村(居)民討論決定村(居)民自治章程、村規(guī)民約、居民公約等,并進行自我管理;實行民主監(jiān)督,由村(居)民推選產生村(居)務監(jiān)督委員會,監(jiān)督村(社區(qū))事務和村(居)務公開制度落實。截至2020年底,50.3萬個行政村全部建立了村民委員會,11.2萬個社區(qū)全部建立了居民委員會。

  企事業(yè)單位職工依法行使民主權利。企事業(yè)單位建立以職工代表大會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職工在企事業(yè)單位重大決策和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等重大事項上發(fā)揮積極作用;企事業(yè)單位推行職工董事、職工監(jiān)事制度,全面實行廠務公開制度,探索領導接待日、勞資懇談會、領導信箱等形式,反映職工訴求,協調勞動關系和保障職工合法權益,對單位生產和管理提出意見建議,為單位發(fā)展獻計獻策。企業(yè)工會委員會是職工代表大會的工作機構,現階段,中國共有280.9萬個基層工會組織,覆蓋655.1萬個企事業(yè)單位。

  基層民主創(chuàng)新十分活躍。從城鄉(xiāng)社區(qū)里的村(居)民議事會、村(居)民論壇、民主懇談會、民主聽證會到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聯合進社區(qū),從“小院議事廳”到“板凳民主”,從線下“圓桌會”到線上“議事群”,中國人民在火熱的基層生活中,摸索創(chuàng)造了一個又一個充滿煙火氣的民主形式。人們通過這些接地氣、聚人氣的民主實踐,圍繞涉及自身利益的實際問題,發(fā)表意見建議,進行廣泛協商,利益得到協調,矛盾有效化解,促進了基層穩(wěn)定和諧。基層民主許多好的經驗做法成為國家政策,為中國民主發(fā)展不斷注入新的動力。


  基層群眾自治制度,增強了基層群眾的民主意識和民主能力,培養(yǎng)了基層群眾的民主習慣,充分彰顯了中國民主的廣泛性和真實性。基層群眾自治,使得社會細胞都活躍起來,使“微治理”富有活力、更有效率,為建設人人有責、人人盡責、人人享有的基層治理共同體提供了堅實制度保障。

  三、具有具體現實的民主實踐

  中國發(fā)展全過程人民民主,既有完整的制度程序,也有完整的參與實踐。全過程人民民主,把選舉民主與協商民主結合起來,把民主選舉、民主協商、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jiān)督貫通起來,涵蓋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tài)文明等各個方面,關注國家發(fā)展大事、社會治理難事、百姓日常瑣事,具有時間上的連續(xù)性、內容上的整體性、運行上的協同性、人民參與上的廣泛性和持續(xù)性,使國家政治生活和社會生活各環(huán)節(jié)、各方面都體現人民意愿、聽到人民聲音,有效防止了選舉時漫天許諾、選舉后無人過問的現象。

  (一)民主選舉

  人民通過選舉、投票行使權利,選出代表自己意愿的人來掌握并行使權力,是中國民主的一種重要形式,是人民實現當家作主的重要體現。

  中國的選舉是廣泛的,有國家機構選舉、村(居)委會選舉、企事業(yè)單位職工代表大會選舉等,涵蓋了國家政治生活和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面;中國的選舉是平等的,人民的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得到充分保障,一人一票、票票等值;中國的選舉是真實的,不受金錢操控,選民按照自己的意愿選出自己信任的人;中國的選舉是發(fā)展的,選舉形式手段隨著經濟社會的發(fā)展不斷創(chuàng)新和豐富。

  國家機構選舉。國家機構選舉是指,選舉產生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由各級人大選舉產生同級國家機關領導人員。在中國,年滿18周歲、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未被依法剝奪政治權利的公民,都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從全國人大到鄉(xiāng)級人大,五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均由民主選舉產生,每屆任期5年。按照普遍、平等、直接選舉和間接選舉相結合以及差額選舉、無記名投票的原則,選民直接選舉產生縣鄉(xiāng)兩級人大代表,縣級以上人大代表由下一級人大選舉產生。各級國家機關領導人員均由同級人大選舉產生或者決定任命。


  基層選舉。基層選舉是中國最廣泛、最生動的民主實踐,包括村(居)民委員會選舉和企事業(yè)單位職工代表大會選舉。村(居)民委員會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員組成,村(居)民委員會選舉與縣鄉(xiāng)人大選舉同步進行。村(居)民依法定期選舉產生村(居)民委員會成員。在企事業(yè)單位中,職工代表大會是職工當家作主、行使民主管理權力的機構,職工代表由全體職工通過民主選舉產生。

  中國的民主選舉是符合中國國情的,是與中國的發(fā)展階段相適應的,是隨著經濟社會發(fā)展與時俱進的。幾十年來,中國適時修改選舉法,選舉全國人大代表時,農村和城市每位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比例從新中國成立初期的8∶1,到1995年的4∶1,再到2010年的1∶1,逐步實現了城鄉(xiāng)人口的平等選舉。人們的民主意識不斷增強,參選率不斷提高。改革開放以來,中國先后進行12次鄉(xiāng)級人大代表直接選舉、11次縣級人大代表直接選舉,選民參選率均保持在90%左右。

  (二)民主協商

  有事好商量,眾人的事情由眾人商量,找到全社會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約數,是人民民主的真諦。人民在通過選舉、投票行使權利的同時,在重大決策前和決策過程中進行充分協商,盡可能就共同性問題取得一致意見。協商民主是中國民主獨特的、獨有的、獨到的民主形式。

  具有深厚基礎。協商民主源自中華民族長期形成的天下為公、兼容并蓄、求同存異等優(yōu)秀政治文化,源自近代以后中國政治發(fā)展的現實進程,源自中國共產黨領導人民進行不懈奮斗的長期實踐,源自新中國成立后各黨派、各團體、各民族、各階層、各界人士在政治制度上共同實現的偉大創(chuàng)造,源自改革開放以來中國在政治體制上的不斷創(chuàng)新,具有深厚的文化基礎、理論基礎、實踐基礎、制度基礎。

  形式廣泛多樣。在各領域各層級,人民群眾就改革發(fā)展穩(wěn)定的重大問題以及事關自身利益的問題,通過提案、會議、座談、論證、聽證、評估、咨詢、網絡、民意調查等多種途徑和方式,在決策之前和決策實施之中開展廣泛協商。涉及全國各族人民利益的事情,在全體人民和全社會中廣泛商量;涉及一個地方人民群眾利益的事情,在這個地方的人民群眾中廣泛商量;涉及一部分群眾利益、特定群眾利益的事情,在這部分群眾中廣泛商量;涉及基層群眾利益的事情,在基層群眾中廣泛商量。

  體系不斷健全。中國不斷完善協商民主的發(fā)展路徑,探索形成了政黨協商、人大協商、政府協商、政協協商、人民團體協商、基層協商、社會組織協商等協商渠道,推動協商民主廣泛多層制度化發(fā)展。政黨協商,是中國共產黨就中共全國代表大會和中共中央委員會的有關重要文件、憲法修改、有關重要法律的制定和修改、國家領導人建議人選、國民經濟和社會發(fā)展的中長期規(guī)劃以及年度經濟社會發(fā)展情況、關系改革發(fā)展穩(wěn)定等重要問題、統一戰(zhàn)線和多黨合作的重大問題等,同民主黨派開展協商;人大協商,是各級人大在依法行使職權中與有關國家機關、社會組織、專家學者、人民群眾開展協商;政府協商,是各級政府在履職盡責中與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以及民主黨派、無黨派人士、相關人民團體、社會組織以及群眾代表等加強溝通協商;政協協商,是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參加人民政協的各黨派團體、各族各界人士履行職能,圍繞改革發(fā)展穩(wěn)定重大問題等,在決策之前和決策實施之中廣泛協商、凝聚共識;人民團體協商,是人民團體就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實際問題,特別是事關特定群體權益保障的,加強與政府相關部門的協商,積極參與政協組織的協商活動;基層協商,是基層黨組織、基層政府、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經濟社會組織和群眾等,就基層社會發(fā)展及事關群眾切身利益的問題開展協商;社會組織協商,是各類社會組織就更好為社會服務,積極開展和參與協商。這七種協商渠道,極大豐富了民主形式、拓寬了民主渠道、加深了民主內涵。

  中國的協商民主,廣開言路,集思廣益,促進不同思想觀點的充分表達和深入交流,做到相互尊重、平等協商而不強加于人,遵循規(guī)則、有序協商而不各說各話,體諒包容、真誠協商而不偏激偏執(zhí),形成既暢所欲言、各抒己見,又理性有度、合法依章的良好協商氛圍,充分發(fā)揚了民主精神,廣泛凝聚了全社會共識,促進了社會和諧穩(wěn)定。

  (三)民主決策

  民主決策是全過程人民民主的重要一環(huán)。好的決策,反映人民意愿,保障人民權益,增進人民福祉。在中國,察民情、聽民聲、順民意,群策群力、集思廣益成為常態(tài),越來越多來自基層的聲音直達各級決策層,越來越多的群眾意見轉化為黨和政府的重大決策。


  人大“開門立法”。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堅持為民立法、民主立法,保障人民通過各種途徑參與立法活動,努力讓每一項立法反映人民意愿、得到人民擁護。法律立項,通過召開座談會、聽證會、論證會等方式,廣泛聽取意見,讓人民的意志在立法的最初階段就得到體現;法律草案起草,廣泛聽取公眾意見和專業(yè)人士建議,探索委托第三方起草法律法規(guī)草案,讓人民的訴求得到充分體現;法律草案公布,通過網絡和新聞媒體,向社會各界廣泛征求意見。基層群眾通過基層立法聯系點,直接參與法律草案的起草、立法調研、修改論證、立法后評估等多個環(huán)節(jié)。


  政府“開門問策”。各級人民政府就即將實施的重大決策和各方提出的重大決策建議,充分聽取各方面意見,保障人民群眾通過多種途徑和形式參與決策。在決策啟動環(huán)節(jié),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通過建議、提案等方式提出建議,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提出書面建議,決策機關啟動決策程序;在決策研究制定環(huán)節(jié),通過座談會、公開征求意見、聽證會、問卷調查、實地走訪等方式,廣泛聽取社會各界特別是直接關系人的意見和建議;在決策草案公示環(huán)節(jié),通過政府網站和各類媒體,公布決策草案及其說明材料;在決策最終確定環(huán)節(jié),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則,在集體討論的基礎上作出決定;在決策后評估階段,聽取社會公眾意見,吸收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人民團體、基層組織、社會組織和專家等參與評估。

  廣大群眾參與基層決策。基層群眾通過村(居)民會議、村(居)民代表會議、村(居)民小組會議等形式,就經濟社會發(fā)展、基礎設施建設、社會綜合治理、基層文化服務、生態(tài)環(huán)境保護、自治章程制定等基層治理中的重大問題提出意見建議,參與決策制定和實施。

  (四)民主管理

  人民的事人民管,人民的事人民辦。在中國,廣大人民弘揚主人翁精神,發(fā)揮主體作用,積極行使民主權利,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和文化事業(yè),管理社會事務。

  參與國家政治生活和社會生活的管理。人民行使憲法賦予的各項權利并承擔憲法賦予公民的責任和義務,積極主動參加選舉、協商、決策、監(jiān)督等,在各個層級、各個領域參與國家政治生活和社會生活的管理,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jiān)督權得到有力保障。

  城鄉(xiāng)社區(qū)民主管理。根據憲法法律和有關規(guī)定,農村和城市社區(qū)居民結合本地實際,由村(居)民討論制定村(居)民自治章程、村規(guī)民約、居民公約等,明確規(guī)定村(居)民的權利和義務,村(社區(qū))各類組織之間的關系和工作程序,以及經濟管理、社會治安、消防安全、環(huán)境衛(wèi)生、婚姻家庭、鄰里關系、計劃生育、精神文明建設等方面的自治要求,普遍實現村(居)民在基層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yè)中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教育、自我監(jiān)督。

  企事業(yè)單位民主管理。全國超過1.5億市場主體自主經營、自我管理、活力迸發(fā),承載7億多人就業(yè),推動了中國經濟總量、國家財力和社會財富穩(wěn)定增長。根據憲法法律和有關規(guī)定,企事業(yè)單位普遍建立以職工代表大會為基本形式,以廠務公開制度、職工董事制度、職工監(jiān)事制度為主要內容的民主管理制度。職工通過這些民主管理制度,參與企事業(yè)單位管理,維護單位職工合法權益,實現單位與職工協商共事、機制共建、效益共創(chuàng)、利益共享。目前,全國已建工會企業(yè)中,建立職工代表大會的企業(yè)有314.4萬家,其中,非公有制企業(yè)293.8萬家、占93.4%。


  社會組織民主管理。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等社會組織,普遍制定章程,加強組織成員管理,自主開展活動,集中組織成員或服務對象的意見建議,以組織化的方式積極參與社會公共事務治理,在行業(yè)自律、社會服務、慈善事業(yè)等領域發(fā)揮民主管理作用。截至2021年11月,各級民政部門共登記社會組織超過90萬家,其中全國性社會組織2284家。形式多樣的社會組織成為人民民主管理的重要領域。

  (五)民主監(jiān)督

  全面有效的民主監(jiān)督,保證人民的民主權利不因選舉結束而中斷,保證權力運用得到有效制約。在中國,解決權力濫用、以權謀私的問題,不能靠所謂的政黨輪替和三權分立,要靠科學有效的民主監(jiān)督。中國結合本國實際,探索構建起一套有機貫通、相互協調的監(jiān)督體系,形成了配置科學、權責協同、運行高效的監(jiān)督網,對權力的監(jiān)督逐步延伸到每個領域、每個角落。

  人大監(jiān)督。人民代表大會充分發(fā)揮作用,對憲法法律的實施、重大決策部署的落實等開展監(jiān)督。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加強對“一府一委兩院”執(zhí)法、監(jiān)察、司法工作的監(jiān)督,確保法律法規(guī)得到有效實施,確保行政權、監(jiān)察權、審判權、檢察權得到正確行使。人民通過人大代表座談會、基層群眾座談會、問卷調查、網絡調研等“開門監(jiān)督”的形式,積極參與人大監(jiān)督工作。

  民主監(jiān)督。中國共產黨支持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人士在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基礎上,在政治協商、調研考察,參與黨和國家有關重大方針政策、決策部署執(zhí)行和實施情況的監(jiān)督檢查,受黨委委托就有關重大問題進行專項監(jiān)督等工作中,通過提出意見、批評、建議等方式,進行民主監(jiān)督。參加人民政協的各黨派團體和各族各界人士在政協組織的各種活動中,依據政協章程,重點就黨和國家重大方針政策和重要決策部署的貫徹落實情況,以提出意見、批評、建議的方式進行協商式監(jiān)督,協助黨和政府解決問題、改進工作、增進團結、凝心聚力。

  行政監(jiān)督。國家行政機關按照法定的權限、程序和方式,對行政機關自身的組織行為、行政行為進行監(jiān)督,包括各行政機關自上而下、自下而上以及相互之間進行的監(jiān)督。

  監(jiān)察監(jiān)督。監(jiān)察機關依法履行監(jiān)察監(jiān)督職責,對公職人員政治品行、行使公權力和道德操守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督促有關機關、單位加強對所屬公職人員的教育、管理、監(jiān)督。

  司法監(jiān)督。審判機關和檢察機關依照法定職權和程序對人民授權的國家公權力進行監(jiān)督。司法監(jiān)督是黨和國家監(jiān)督體系中強制性程度最高的一種監(jiān)督機制,是黨和國家利用監(jiān)督手段、維護公權力正確行使的“最后一道防線”。

  審計監(jiān)督。審計機關依法對本級各部門和下級政府預算的執(zhí)行情況和決算以及其他財政收支情況,進行審計監(jiān)督。

  財會監(jiān)督。財政部門根據法律授權,對財政、財務、會計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規(guī)、部門規(guī)章等執(zhí)行情況進行監(jiān)督。

  統計監(jiān)督。統計部門及負有統計調查職責的相關機關,對所有行使統計權力、負有統計義務的組織和人員進行監(jiān)督,防范和懲治統計造假、弄虛作假,確保統計資料真實準確、完整及時,為經濟社會發(fā)展提供扎實的統計保障。

  群眾監(jiān)督。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通過各種方式,對各級國家機關及其組成人員履職情況進行監(jiān)督,既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也有權向監(jiān)察機關檢舉控告監(jiān)察對象不依法履職,違反秉公用權、廉潔從政從業(yè)以及道德操守等規(guī)定,涉嫌職務違法、職務犯罪行為。


  輿論監(jiān)督。媒體充分發(fā)揮輿論監(jiān)督作用,對濫用公權、失職瀆職等行為及時揭露曝光。隨著互聯網的快速發(fā)展,人們更多地借助網絡等平臺,對各級國家機關和公職人員提出意見、建議和批評,網絡在輿論監(jiān)督中發(fā)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

  四、廣泛真實管用的民主

  完整的制度程序和完整的參與實踐,使全過程人民民主從價值理念成為扎根中國大地的制度形態(tài)、治理機制和人民的生活方式。人民當家作主,具體地、現實地體現在黨治國理政的政策措施上,具體地、現實地體現在黨和國家機關各個方面各個層級工作上,具體地、現實地體現在實現人民對美好生活向往的工作上。民主的陽光照耀中華大地,中國人民享有廣泛充分、真實具體、有效管用的民主。

  (一)人民享有廣泛權利

  中國憲法規(guī)定,國家的一切權力屬于人民;人民依照法律規(guī)定,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和文化事業(yè),管理社會事務。中國的政治權力不是依據地位、財富、關系分配的,而是全體人民平等享有的。國家權力不是為資本服務的,而是為人民服務的。

  中國實行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fā)展,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方式并存,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等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國民經濟命脈牢牢掌握在人民手中,人民當家作主具有堅實經濟基礎和物質保障。

  在中國,人民依法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享有對國家和社會事務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jiān)督權,享有對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提出批評和建議的權利,享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游行、示威、宗教信仰等自由。人民既廣泛參與國家、社會事務和經濟文化事業(yè)的管理,也在日常生活中廣泛充分行使民主權利,每個人都有多重民主角色,都享有相應民主權利。

  在中國,人權得到充分尊重和有效保障。人民幸福生活是最大的人權。中國經濟保持長期穩(wěn)定快速發(fā)展,人民生活顯著改善。中國建成世界上規(guī)模最大的社會保障體系,基本醫(yī)療保險覆蓋超過13億人、基本養(yǎng)老保險覆蓋超過10億人。中國全面建成小康社會,14億多人民徹底擺脫了絕對貧困,正邁向共同富裕。中國人民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斷提升,生存權、發(fā)展權、健康權得到充分保障,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環(huán)境等方面權利不斷發(fā)展。

  中國人民享有的權利不斷豐富發(fā)展。從新中國成立后在政治、經濟平等基礎上謀求生存發(fā)展,到改革開放后既追求物質富裕也追求精神富足,再到新時代打贏脫貧攻堅戰(zhàn)、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扎實推進共同富裕、取得抗擊新冠肺炎疫情重大戰(zhàn)略成果,中國人民享有權利的內涵不斷豐富、外延不斷拓展,向著實現人的全面發(fā)展不斷邁進。


  (二)人民民主參與不斷擴大

  人民只有在投票時被喚醒、投票后就進入休眠期,只有競選時聆聽天花亂墜的口號、競選后就毫無發(fā)言權,只有拉票時受寵、選舉后就被冷落,這樣的民主不是真正的民主。在中國,民主觀念深入人心,人民的民主參與廣泛持續(xù),民主實踐深深融入人們的日常工作和生產生活,民主蔚然成風,社會充滿活力。

  人民參與民主的意愿不斷增強,參與的廣度和深度不斷拓展。人民既參與國家和社會事務管理,又參與經濟和文化事業(yè)管理;既參與國家發(fā)展頂層設計的意見建議征詢,又參與地方公共事務治理;既參與民主選舉、民主協商,又參與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jiān)督;既通過人大、政協等渠道表達意愿,又通過社會組織、網絡等平臺表達訴求。從“數豆豆”(注)到電子投票,從群眾跑腿到“數據跑路”,民主參與的形式不斷創(chuàng)新、渠道不斷拓展。黨和國家要做什么、如何做、做得怎么樣,人民參與貫穿始終。

  人民利益要求既能暢通表達,也能有效實現。民主,起始于人民意愿充分表達,落實于人民意愿有效實現。人民意愿只能表達、不能實現,不是真正意義的民主。在中國,人民的期盼、希望和訴求,從國家大政方針,到社會治理,再到百姓衣食住行,有地方說、說了有人聽、聽了有反饋。人民的意愿和呼聲,經過民主決策程序成為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并通過中央、省、市、縣、鄉(xiāng)鎮(zhèn)各個層級的緊密配合、層層落實,通過各個職能部門之間主管、主辦、協管、協辦的分工合作、協調配合,通過決策、執(zhí)行、檢查、監(jiān)督、問責等各個環(huán)節(jié)的相互配合、有機銜接,轉化為實現人民意愿的具體實踐。對于涉及自身利益的實際問題,人們通過信訪平臺、領導信箱、政務熱線、網絡“留言板”等提出意見和訴求,能夠得到及時反饋和回應。



  (三)國家治理高效

  民主與國家治理緊密相關。民主的發(fā)展與國家治理的現代化相伴相生,相互作用,相互促進。絕無國家治理“失靈”“低效”,國內問題成堆,民主卻是“世界樣板”的荒謬現象。好的民主一定是實現良政善治的,一定是推動國家發(fā)展的。

  中國民主的高質量,促進了國家治理的高效能,提升了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中國的民主,充分彰顯了人民的主體地位,極大增強了人民的主人翁意識,人民既是民主的參與者,也是民主的受益者,智慧力量充分激發(fā),既為自己也為國家、民族拼搏奮斗。中國的民主,有效調節(jié)國家政治關系,發(fā)展充滿活力的政黨關系、民族關系、宗教關系、階層關系、海內外同胞關系,增強民族凝聚力,最大限度避免了牽扯,切實防止了相互掣肘、內耗嚴重的現象,形成了安定團結的政治局面和團結干事的強大合力。中國的民主,把黨的主張、國家意志、人民意愿緊密融合在一起,使得黨、國家和人民成為目標相同、利益一致、相互交融、同心同向的整體,產生極大耦合力,形成集中力量辦大事的制度優(yōu)勢,有效促進了社會生產力解放和發(fā)展,促進了現代化建設各項事業(yè),促進了人民生活質量和水平不斷提高。中國的民主,始終把中國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有效維護了國家獨立自主,有效維護了國家主權、安全、發(fā)展利益,有效維護了中國人民和中華民族的福祉。

  新中國成立70多年來,黨團結帶領人民,不斷戰(zhàn)勝前進道路上各種世所罕見的艱難險阻,成功走出中國式現代化道路,取得舉世矚目的發(fā)展成就,中國經濟實力、綜合國力、人民生活水平顯著提升。對于中國這樣一個人口多、體量大、人均資源稟賦處于世界較低水平的最大發(fā)展中國家,沒有人民的主人翁地位和主人翁精神,沒有億萬人民的團結奮斗,實現這樣的發(fā)展是不可能的。中國的民主,真正把發(fā)展為了人民、發(fā)展依靠人民、發(fā)展成果由人民共享落到實處,充分調動起人民的主觀能動性,這是中國之治的“密碼”,是中國民主的力量。

  (四)社會和諧穩(wěn)定

  民主是人類社會進步的產物和標志。發(fā)展民主,要推動社會向著自由、平等、公正、文明、團結、和諧的方向前行。好的民主,應凝聚社會共識,而不是造成社會撕裂和沖突;應維護社會公平正義,而不是導致社會階層和利益固化;應保持社會穩(wěn)定有序,而不是帶來混亂和動蕩;應讓社會充滿向美向善向上的正能量,而不是充斥假惡丑的負能量。

  中國國情復雜,治理難度世所罕見。中國的人民民主,實現各方面意志和利益的協調統一,實現各方面在共同思想、共同利益、共同目標基礎上的團結一致,人民安居樂業(yè)、心情舒暢,社會和諧穩(wěn)定、生機勃勃。中國用幾十年時間走過了西方發(fā)達國家?guī)装倌曜哌^的工業(yè)化歷程,在劇烈的社會變革中,沒有發(fā)生后發(fā)國家在現代化進程中容易出現的社會動蕩,不僅創(chuàng)造了經濟快速發(fā)展奇跡,也創(chuàng)造了社會長期穩(wěn)定奇跡。中國人民經歷了幾千年歷史上個人自由的最大發(fā)展,思想可以自由地表達,人員可以自由地流動,億萬人民的創(chuàng)新源泉充分涌流、創(chuàng)造活力競相迸發(fā)。今天的中國,人們自由自在地穿梭于城鄉(xiāng)之間、城市之間;每天有1.6萬戶企業(yè)誕生;10億網民通過網絡了解天下大事、進行交流、表達觀點……中國社會開放自由,但始終保持了社會團結和諧、穩(wěn)定有序。人民民主既是中國社會進步的推進器,也是中國社會進步的潤滑劑。

  (五)權力運用得到有效制約和監(jiān)督

  權力是把“雙刃劍”。權力在有效制約和監(jiān)督下運行才能實現民主、造福人民,權力失去約束、恣意妄為必然破壞民主、危害人民。中國不斷加強對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jiān)督,始終堅持公權力姓公,始終堅持權為民所用,確保人民賦予的權力始終用來為人民謀幸福。

  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里。加強對權力的制約和監(jiān)督,制度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穩(wěn)定性和長期性。持續(xù)推進依規(guī)治黨,持續(xù)推進依法治國、依法執(zhí)政、依法行政,依法設定權力、規(guī)范權力、制約權力、監(jiān)督權力,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健全完善黨內法規(guī)制度體系,嚴明紀律規(guī)矩,使黨的各級組織和黨員干部都在紀律規(guī)矩范圍內活動。普遍實行領導干部任期制,實現了國家機關和領導層的有序更替。加強對領導干部特別是高級領導干部的管理,嚴格規(guī)范工作和生活待遇,堅決防止形成特權階層。健全黨和國家監(jiān)督制度,堅持和完善黨和國家監(jiān)督體系,完善黨務、政務、司法和各領域辦事公開制度,保證黨和國家領導機關和人員在法定的“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范圍內、依照法定程序開展工作,最大限度防止權力出軌、個人尋租。

  堅決反對和懲治腐敗。腐敗是人民民主的大敵。中國以“得罪千百人、不負十四億”的鮮明態(tài)度,堅定不移推進反腐敗斗爭。堅持系統施治、標本兼治,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體推進,懲治震懾、制度約束、提高覺悟一體發(fā)力。堅持反腐敗無禁區(qū)、全覆蓋、零容忍,堅持重遏制、強高壓、長震懾,堅持受賄行賄一起查,堅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懲,以猛藥去疴、重典治亂的決心,以刮骨療毒、壯士斷腕的勇氣,堅定不移“打虎”“拍蠅”“獵狐”,以雷霆之勢、霹靂手段懲治腐敗,持續(xù)形成強大震懾,反腐敗斗爭取得壓倒性勝利并全面鞏固。在解決腐敗這個古今中外治國理政的頑疾方面,中國不僅有鮮明態(tài)度,更有實際行動。

  評判一種民主形式好不好,實踐最有說服力,人民最有發(fā)言權,歸根結底要看能不能讓人民過上好日子。中國的民主行不行、好不好,歸根結底要看中國人民滿意不滿意、中國人民擁護不擁護。有數據顯示,近年來,中國人民對中國政府的滿意度每年都保持在90%以上,這是中國民主具有強大生命力最真實的反映。中國的民主道路走得通、走得好,中國人民將沿著這條道路堅定走下去。

  五、豐富人類政治文明形態(tài)

  民主是人類社會歷經千百年探索形成的政治形態(tài),在人類發(fā)展進程中發(fā)揮了重要作用。但是,20世紀以來,在波濤洶涌的民主化大潮中,有的國家停滯不前,有的國家陷入動蕩,有的國家分崩離析。當今世界,既面臨“民主過剩”“民主超速”,也面臨“民主赤字”“民主失色”。民主怎么了?民主還管用嗎?回答“民主之問”,廓清“民主迷思”,關乎世界和平發(fā)展,關乎人類文明未來。一些國家的民主化出現挫折甚至危機,并非民主本身之錯,而是民主實踐出現了偏差。

  中國的民主經歷了選擇、探索、實踐與發(fā)展的艱辛歷程。中國基于本國國情發(fā)展全過程人民民主,既有著鮮明的中國特色,也體現了全人類對民主的共同追求;既推動了中國的發(fā)展與中華民族的復興,也豐富了人類政治文明形態(tài)。

  (一)為人類民主事業(yè)發(fā)展探索新的路徑

  一個國家在現代化進程中,實現民主發(fā)展與政治穩(wěn)定、社會進步的良性互動,極其重要,也極為不易。

  中國的現代化,沒有走西方老路,而是創(chuàng)造了中國式現代化道路;沒有照搬照抄西方民主模式,而是創(chuàng)造了中國式民主。占世界人口近五分之一的14億多中國人民真正實現當家作主,享有廣泛權利和自由,提振了發(fā)展中國家發(fā)展民主的信心,為人類民主事業(yè)發(fā)展探索了新的路徑。這是中國對人類政治文明的重大貢獻,也是人類社會的巨大進步。

  人民當家作主,是中國民主的初心。中國在發(fā)展民主的進程中,也走過彎路,遇到過挫折,但始終堅守初心,不動搖、不偏移、不走樣。今天的中國,人民當家作主的內涵不斷豐富、渠道不斷拓寬、效能不斷提升,中國民主不斷向前推進。

  樹立正確的民主觀,并一以貫之地堅持、發(fā)展與創(chuàng)新,是發(fā)展民主的首要,是實現民主的“總鑰匙”和“總開關”。真民主、好民主,要做到人民當家作主,人民不僅有選舉、投票的權利,也有廣泛參與的權利;不僅能表達自己的意愿,也能有效實現;不僅推動國家發(fā)展,也共享發(fā)展成果。

  (二)走符合國情的民主發(fā)展道路

  民主是多樣的,實現民主的道路并非只有一條。各國的歷史文化不同、現實國情不同,民主的形式選擇必然不同。照搬照抄其他國家的民主模式,必然導致水土不服、弊病叢生,甚至陷入政治動蕩、社會動亂、人民流離失所。

  對中國這樣一個大國來說,選擇什么樣的民主發(fā)展道路至關重要。中國注重吸收借鑒人類政治文明一切有益成果,但絕不照抄照搬別國民主模式;歡迎一切有益的建議和善意的批評,但絕不接受“教師爺”般頤指氣使的說教。堅持中國的民主按照中國的特點、中國的實際來設計和發(fā)展,堅定不移走符合國情的民主發(fā)展之路,是中國民主發(fā)展的一條基本經驗。

  中國發(fā)展民主,始終立足人口多、基礎弱、底子薄的基本國情,正確把握民主與發(fā)展的關系,始終把發(fā)展作為第一要務,以民主促進國家發(fā)展、在國家發(fā)展基礎上推進民主,不離開發(fā)展空談民主;始終傳承5000年中華文明,注重從中華優(yōu)秀傳統文化中汲取智慧和養(yǎng)分;始終準確把握中國所處的歷史階段,緊密結合經濟社會發(fā)展水平推進民主,積極穩(wěn)妥、穩(wěn)中求進,不好高騖遠,不急于求成,不犯顛覆性錯誤;始終堅持問題導向,不斷發(fā)現問題、善于解決問題,每解決一個問題就把民主建設向前推進一步,不斷推動民主制度體系更加成熟、更加定型。

  世界上不存在完全相同的政治制度,也不存在適用于一切國家的政治制度模式。各國應根據自身特點選擇符合自身現代化發(fā)展的民主形態(tài),學習借鑒而不是照抄照搬。適合的就是最好的。只有扎根本國土壤、汲取充沛養(yǎng)分的民主,才能不斷發(fā)展完善,才最可靠也最管用。外部干涉和所謂的“民主改造”貽害無窮。中國不尋求輸出中國的“民主模式”,也絕不接受任何外部勢力企圖改變中國的制度模式。中國堅定支持各國自主選擇本國的民主發(fā)展道路,反對外部勢力以“民主”為借口干涉他國內政。

  (三)推動國際關系民主化

  民主在一國內體現為人民當家作主,在國家間則體現為國際關系民主化。一個國家的尊嚴應該得到尊重,主權、安全和發(fā)展利益不應受到侵犯。以自己的尺度評判他國,甚至通過顏色革命、使用武力迫使他國照搬自己的政治制度、民主模式,這是反民主的。

  中國是民主的忠實追求者、積極推動者和模范實踐者,不但在本國積極發(fā)展人民民主,而且在國際上大力推動國際關系民主化。面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變局,中國高舉和平、發(fā)展、合作、共贏的旗幟,提出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理念,推動建設相互尊重、公平正義、合作共贏的新型國際關系。面對全球范圍內經濟、科技等領域競爭,中國不是把對方視為對手,而是視為伙伴;不是搞冷戰(zhàn)和對抗、控制和操縱,而是促進交流合作、實現互利共贏。中國積極發(fā)展全球伙伴關系,構建總體穩(wěn)定、均衡發(fā)展的大國關系框架,按照親誠惠容理念和與鄰為善、以鄰為伴周邊外交方針深化同周邊國家關系,秉持正確義利觀和真實親誠理念加強同發(fā)展中國家團結合作。中國推動共建“一帶一路”走深走實,與其他國家加強交流合作、共享發(fā)展機遇,“一帶一路”成為廣受歡迎的國際公共產品。

  當今世界,民主平等、公平正義遠未實現。少數國家漠視國際公理、踐踏國際準則、違背國際民意,公然侵犯他國主權,干涉他國內政,動輒以大欺小、恃強凌弱,把“地球村”變成弱肉強食的原始叢林。面對充滿挑戰(zhàn)的世界,各國應大力弘揚民主精神,不論大小、強弱、貧富,在國際關系中一律平等。大國要有大國的樣子,要以人類前途命運為要,對世界和平與發(fā)展擔負更大責任,而不是依仗實力搞唯我獨尊、霸凌霸道。世界的命運應由各國人民共同掌握,國際規(guī)則應由各國共同制定,全球事務應由各國共同治理,發(fā)展成果應由各國共同分享。

  (四)加強文明交流互鑒

  實現民主有多種方式,不可能千篇一律。人類民主事業(yè)的真正阻礙,不是民主模式的差異,而是對他國民主探索的傲慢、偏見和敵視,是把本國民主模式強加于人的“唯我獨尊”。人類政治文明的百花園之所以絢爛多彩,正是由于不同文明各有千秋。各國應堅持平等非歧視原則,相互尊重彼此的民主模式,既致力于本國探索,又加強交流互鑒;既各美其美,又美美與共,共同推動人類文明向前發(fā)展。

  “一人一票”是民主的一種形式,但絕非民主的唯一和全部。長期以來,民主本義被少數國家異化歪曲,“一人一票”、政黨競爭等西方選舉制度被包裝成民主的唯一標準。少數國家把民主作為政治工具,以同我即對、非我即錯的霸權思維,以民主名義干涉別國內政、侵犯別國主權、服務自身政治目的,打著民主旗號在世界上煽動對抗與分裂,加劇國際緊張局勢,成為世界亂源。人類文明要繼續(xù)向前邁進,各國要實現和平共處、共同發(fā)展,必須探索民主真諦,把民主擦亮。

  政黨是現代國家治理中的重要主體,是推動人類社會進步的重要力量。在人類文明發(fā)展的歷史潮流中,各國政黨應本著對人類前途命運高度負責的態(tài)度,擔當起引領推動人類民主事業(yè)發(fā)展的責任,以民為本,開放包容,求同存異,相互尊重,更好實現本國民主發(fā)展,更好實現人民幸福。中國共產黨愿繼續(xù)同各國政黨和政治組織一道,深化交流,加強互鑒,共同促進人類社會發(fā)展進步。

  結束語

  民主沒有最好,只有更好。人類對民主的探索和實踐永無止境。

  中國的民主發(fā)展取得了顯著成就,同時,與現代化建設的新要求、與人民對民主的新期待相比,中國的民主還需要不斷發(fā)展完善。在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上,中國共產黨將繼續(xù)高舉人民民主旗幟,始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fā)展思想,堅定不移推進全過程人民民主,在不斷推動人的全面發(fā)展、全體人民共同富裕中實現民主新發(fā)展,讓民主之樹根深葉茂、永遠常青。

  當今世界,正處于百年未有之大變局,既充滿機遇和希望,也充滿風險和挑戰(zhàn)。只有尊重各國人民自主選擇的民主道路,堅持和平發(fā)展,維護公平正義,拓展民主自由,提升人民幸福,才能匯聚全人類文明發(fā)展的強大合力,共同邁向更加美好的明天。

  文明因交流而多彩,文明因互鑒而豐富。中國人民愿同世界各國人民一道,弘揚和平、發(fā)展、公平、正義、民主、自由的全人類共同價值,本著相互尊重、求同存異的精神,共同豐富發(fā)展人類政治文明,共同推動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

  (注)八個民主黨派包括:中國國民黨革命委員會(簡稱“民革”)、中國民主同盟(簡稱“民盟”)、中國民主建國會(簡稱“民建”)、中國民主促進會(簡稱“民進”)、中國農工民主黨(簡稱“農工黨”)、中國致公黨(簡稱“致公黨”)、九三學社、臺灣民主自治同盟(簡稱“臺盟”)。

  (注)新中國成立前,在抗日根據地、解放區(qū)的廣大農村,中國共產黨開展了廣泛的民主選舉活動。當時,絕大多數農民是文盲,為了讓他們都能參加選舉,中國共產黨使用了很多有創(chuàng)意的辦法,其中最為人所傳頌的就是“豆選”,即用豆子代替選票,選民只要把豆子投到代表自己想要選的候選人的碗里就可以了,最終以碗中豆子的多少決定誰當選。當時,很多地方流傳著這樣的歌謠:“金豆豆,銀豆豆,豆豆不能隨便投;選好人,辦好事,投在好人碗里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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