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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社會工作
(一)提供住宿的社會服務。
截至2014年底,全國各類提供住宿的社會服務機構3.7萬個(其中登記注冊為事業(yè)單位機構1.6萬個);床位613.6萬張,比上年增長16.5%;每千人口平均擁有社會服務機構床位4.5張,比上年增長15.4%;收留撫養(yǎng)334.9萬人,比上年增長3.8%。
圖3 社會服務機構床位
表3 社會服務機構床位
1.提供住宿的養(yǎng)老服務。全國各類養(yǎng)老服務機構和設施94110個,其中:養(yǎng)老服務機構33043個,社區(qū)養(yǎng)老服務機構和設施18927個,互助型的養(yǎng)老設施40357個,軍隊離退休干部休養(yǎng)所1783個;各類養(yǎng)老床位577.8萬張,比上年增長17.0%(每千名老年人擁有養(yǎng)老床位27.2張,比上年增長11.5%),其中社區(qū)留宿和日間照料床位187.5萬張;年末收留撫養(yǎng)老年人318.4萬人,比上年增長4.2%。
2.提供住宿的智障與精神病服務。全國民政部門管理的智障與精神疾病服務機構共有254個,擁有床位8.0萬張,比上年增長8.1%。其中社會福利醫(yī)院(精神病院)156個,床位數4.9萬張,比上年增長8.9%,年末收留撫養(yǎng)各類人員4.0萬人;復退軍人精神病院98個,床位數3.1萬張,比上年增長6.9%,年末收留撫養(yǎng)各類人員2.5萬人。
3.提供住宿的兒童福利和兒童救助服務。全國共有兒童收留撫養(yǎng)救助服務機構890個,擁有床位10.8萬張,年末收養(yǎng)各類人員5.9萬人。其中兒童福利機構545個,床位9.6萬張,比上年增長10.3%;未成年人救助保護中心345個,床位1.2萬張,全年救助生活無著流浪未成年人17.0萬人次。
4.其他提供住宿的社會服務。全國共有其他提供住宿的社會服務機構2622個,床位17.0萬張。其中救助管理站1949個,床位9.9萬張,全年救助生活無著流動人員351.7萬人次,其中在站救助299.5萬人次,不在站救助52.1萬人次;安置農場13個;軍供站327個,床位3.7萬張;其他收留撫養(yǎng)機構333個,床位3.3萬張,年末收留撫養(yǎng)各類人員1.6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