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解讀
- 經(jīng)濟發(fā)展
- 社會發(fā)展
- 減貧救災
- 法治中國
- 天下人物
- 發(fā)展報告
- 項目中心
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在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
實施“體育、藝術2+1項目”的通知
教體藝廳[2011]4號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
為貫徹《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fā)展規(guī)劃綱要(2010-2020年)》(以下簡稱《教育規(guī)劃綱要》)關于“堅持全面發(fā)展,全面加強和改進德育、智育、體育、美育”的要求,全面實施素質教育,組織廣大中小學生參加科學健康、生動活潑的體育和藝術活動,提高運動能力和藝術素養(yǎng),促進學生健康成長全面發(fā)展,我部在總結近幾年來試驗區(qū)實踐經(jīng)驗的基礎上,決定在全國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實施“體育、藝術2 + 1項目”,即通過學校組織的課內外體育、藝術教育的教學和活動,讓每個學生至少學習掌握兩項體育運動技能和一項藝術特長,為學生的終身發(fā)展奠定良好的基礎。現(xiàn)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建立長效工作機制
實施“體育、藝術2+1項目”是貫徹落實《教育規(guī)劃綱要》和《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青少年體育增強青少年體質的意見》的重要舉措。實踐證明,“體育、藝術2+1項目”是培養(yǎng)學生運動技能和藝術特長的有效載體,是一項學生歡迎、家長支持、社會贊同、惠及億萬中小學生的素質教育工程,對于提高中小學生的體育素質、審美情趣和人文素養(yǎng),營造健康向上的校園育人環(huán)境,具有重要作用。
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和中小學要切實加強領導,制訂項目實施計劃,建立長效管理工作機制。要開展創(chuàng)造性工作,積極探索“體育、藝術2+1項目”的活動內容和組織形式,提高學生文體活動水平。教育行政部門要把項目實施情況納入學校體育、藝術教育專項督導評估指標體系,定期實行檢查、督促,促進“體育、藝術2+1項目”健康發(fā)展。各中小學校長是實施“體育、藝術2+1項目”的第一負責人,學校各部門和全體教師要關心、支持、參與項目實施工作。
二、明確目標,科學考核,提高項目實施水平
各地各校要開齊開足音樂、體育、美術課程,以課堂教學為主渠道,把“體育、藝術2+1項目”的相關內容納入教學計劃,創(chuàng)新教學內容,進行教學改革,提高教學水平。
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指導中小學校精選體育、藝術項目,研究制訂認定標準和實施辦法。各中小學校要根據(jù)本校音體美師資條件、教學設備條件以及體育傳統(tǒng)、藝術特色,確定符合學校實際和學生身心發(fā)展特點的體育、藝術項目,供學生學習和選擇,滿足學生個性發(fā)展的需要。
“體育、藝術2+1項目”的認定標準和評定辦法,要簡易可行,有利于鼓勵全體學生積極參與活動。要做好考核登記、檔案管理工作,將學生參加項目活動的情況和取得的成績記錄到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