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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公司對產品設計更加細化是必然趨勢,但任何新險種的開發(fā)都需要大量數(shù)據(jù)作為依據(jù),模糊的條款容易導致理賠糾紛
眼下,霧霾成為全社會關注的焦點,一些敏感的保險機構不失時機地推出了與霧霾相關的保險新品,如中國平安、中國人保財險最近都推出了網(wǎng)上銷售的“霧霾險”。但對這種新型保險產品,社會上卻有不同的聲音。不少人認為,這只是一個噱頭。那么,應該如何看待這類新的保險產品呢?
目前面市的“霧霾險”主要有兩類,即霧霾指數(shù)險和霧霾健康險。相比之下,霧霾指數(shù)險的評判標準更為具體。以人保財險的產品為例,保險期間,如果北京市環(huán)保局公布的北京城區(qū)12個“城市環(huán)境評價點”的空氣質量指數(shù)(AQI)全部大于300,且不間斷持續(xù)5日,被保險人即可申請空氣污染健康津貼。理賠流程也很簡單,可以全部在網(wǎng)上完成。但人保財險的“霧霾險”僅在北京銷售,平安保險的同類產品則推廣到北京、上海、廣州、石家莊、西安、成都、哈爾濱7個城市,保險期限均為一年。
至于霧霾健康險,異議就比較多了。其焦點在于,“霧霾健康險”如果被視為專門的霧霾致病保險產品,就會出現(xiàn)一種無法解決的問題,即目前保險業(yè)積累的有關霧霾致病的數(shù)據(jù)寥寥無幾,醫(yī)學界也沒有明確的診斷指標,被保險人更無法提供說明自己是霧霾致病的證據(jù),保險理賠也就無從談起。但是,如果不將這些產品視為霧霾致病的專業(yè)保險產品,那么“霧霾”2字就等于是個噱頭,沒有實際意義。
對此,保險公司給出的解釋是,這些產品不僅針對霧霾致病,也包括其他疾病,而“霧霾險”中可理賠的項目很多,比如“疾病住院津貼”,就無需證明疾病是否是因霧霾引起,只要因病住院都能索賠。
近年來,保險產品出現(xiàn)了一種趨勢,即險種的設計更加“小眾化”、“細節(jié)化”,比如中秋的“賞月險”、春運的“行李丟失險”,其中的確不乏炒作或噱頭元素,但創(chuàng)新的初衷也很明顯。
“隨著生活水平的提高,人們對保險的需求開始多元化。保險公司更加關注細分市場,這是一個必然趨勢?!北本┕ど檀髮W經濟學院保險學系主任王緒瑾表示,至于“霧霾險”,保險機構的探索是積極的,但鑒于目前缺乏數(shù)據(jù)支持,這類險種要做到與保障內容名副其實,還有較長的路要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