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錢No8:主動跟老板討價還價
代表人物:蔡依林
身價:蔡依林大陸出場價50萬人民幣以上,代言費高達3000萬臺幣。
省錢習慣:同樣,“跳水王子”田亮在香港拍攝《出水芙蓉》的間隙也去購物了,當時想給親友帶禮物的他看中了店里的咸魚,想給媽媽買回來,于是主動跟老板討價還價,當時讓不少人大跌眼鏡。
對比:買東西要講價,貨比三家!金玉良言??!
省錢No9:只買打折品
代表人物:臺灣偶像劇天后陳喬恩
身價:每集片酬達7萬人民幣,約合臺幣28萬,廣告代言也有400萬臺幣入袋
省錢習慣:已經(jīng)躋身臺灣偶像劇一姐的陳喬恩,被傳說有“旺父命”,與她合作的明道、阮經(jīng)天等小生都上位成功。不久前,她被目擊逛街買鞋,雖然背著高檔LV包,但是并不代表她就出手很LV,也許LV對她來說,不過是必須花費的明星標簽,屬于沒辦法的必要消費。陳喬恩相中一雙鞋,有兩種顏色,這讓她很苦惱,表情立刻出現(xiàn)偶像劇中常見的“便利貼”迷惑狀。這雙鞋原價3980元,打折只需要1980元,店員慫恿她兩雙都買,陳喬恩考慮再三只買1雙,還自我安慰說,自己本來不愛買,1雙就夠了。
對比:還記得每當換季的時候,商場里爭先恐后的打折戰(zhàn)嗎?又想省錢又想用好東西的你怎么會錯過這個好機會…… 不用不好意思,看到什么就要立刻下手,大明星都是這么做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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