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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6月27日電 中新網財經頻道從國家審計署網站獲悉,審計署27日公布水利部2010年度預算執(zhí)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審計結果。結果顯示,2010年,水利部采購防汛物資1.04億元,由于物資管理部門未提供驗收入庫單,致使上述物資未及時在庫存材料賬面價值中反映。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規(guī)定,2011年1月至3月,審計署對水利部2010年度預算執(zhí)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進行了審計,重點審計了水利部本級和所屬水利部水利水電規(guī)劃設計研究總院(以下簡稱水規(guī)總院)等7個單位,并對有關事項進行了延伸審計。
一、基本情況
水利部為中央財政一級預算單位,部門預算由部本級和27個二級預算單位的預算組成。財政部批復水利部2010年度的部門預算支出為104.19億元(指財政性資金預算,含財政部審核確認的以前年度財政撥款結轉資金,下同),其中當年財政撥款57.65億元;水利部決算(草案)反映的當年預算執(zhí)行數為81.71億元,其中財政撥款支出65.07億元;其部門預算與執(zhí)行結果的差異總額為22.48億元。
本次審計水利部本級及所屬京內單位2010年度預算支出共計15.96億元,占部門預算支出總額的15.31%(注:水利部京外預算單位的預算占部門預算的83%)。審計查出預算執(zhí)行中不符合財經制度規(guī)定的問題金額5102.69萬元,其中2010年4478.75萬元;其他財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財經制度規(guī)定的問題金額34458.41萬元。
審計結果表明,水利部和本次審計的所屬單位2010年度預算執(zhí)行基本能夠遵守預算法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能夠按照會計法及有關規(guī)定的要求進行會計處理,重視預算和財務管理工作,不斷完善內部控制制度,認真整改了以前年度審計發(fā)現的問題。
二、審計發(fā)現的主要問題
(一)預算執(zhí)行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1.2010年,水利部將本級“水利部直屬單位預算執(zhí)行情況重點檢查”預算200萬元,安排在所屬水利建設管理總站承擔的“水利工程建設稽查”項目中。
2.2010年,水利部有3167.5萬元項目預算未細化到具體單位和項目,影響資金使用和預算執(zhí)行進度。
3.2008至2010年,水利部綜合事業(yè)局在財政撥款基本支出中,安排所屬非預算單位中國水利經濟研究會辦刊補助30萬元,其中2010年10萬元;2010年,將“水利行業(yè)管理”專項資金18萬元,撥付所屬非預算單位中國會計學會水利分會用于辦刊。
4.所屬3家單位預算編制不完整。
(1)2005年至2010年,中國灌溉排水發(fā)展中心未將其所屬節(jié)水灌溉示范基地取得的會議、房租、技術服務等收入443.63萬元(其中2010年162.08萬元),納入該中心預算管理。
(2)水利部水土保持監(jiān)測中心在編制2010年度預算時,未編入所屬水保大廈承包收入。至2010年8月,共有296.7萬元承包收入在往來款核算。
(3)水利部金屬結構質量檢驗測試中心(以下簡稱檢測中心)在編制2010年度預算時,未編入專項資金結余126.16萬元。至2010年8月底,無預算動用上述結余53.59萬元。
5.所屬2家單位采取虛列支出等方式轉移資金。
(1)2007年至2010年,水規(guī)總院水資源戰(zhàn)略部以勞務費、咨詢費名義,從部分財政項目中套取資金472.9萬元存放賬外(其中2010年202.77萬元),截至2011年1月底,累計支出306.39萬元用于發(fā)放獎金等。
(2)2010年,水規(guī)總院、水利部水利發(fā)展研究中心等單位在財政項目中虛列會議費等支出,在賓館等單位掛賬65.55萬元。
6.所屬3家單位部分預算支出不合規(guī)。
(1)2009年至2010年,水利部水利信息中心以“水利業(yè)務協(xié)同及內外網信息交換系統(tǒng)建設”等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設計工作經費的形式,向下屬公司累計撥付資金159萬元(其中2010年110萬元)。經查,上述事項實際已于2008年底完成并提交成果。
(2)2009年,水利部水土保持植物開發(fā)管理中心在 “晉陜蒙砒砂巖區(qū)窟野河流域沙棘生態(tài)減沙工程”項目中列支辦公樓水電供暖費3.26萬元。
(3)2010年,水利部水利信息中心等單位在“全國水利發(fā)展‘十二五’規(guī)劃”等項目中列支不屬于項目開支范圍的物業(yè)費、培訓費等111.07萬元;檢測中心在“病險水庫運行設備內部質量檢測新技術項目”中列支不屬于項目開支范圍的設備購置費和差旅費8.92萬元。
(二)其他財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1.2010年,水利部采購防汛物資1.04億元,由于物資管理部門未提供驗收入庫單,致使上述物資未及時在庫存材料賬面價值中反映。
2.截至2010年底,水利部有應收款2994.13萬元、應付款15187.92萬元、借入款350萬元在往來科目掛賬,未及時收回或清還。
3.2009年5月,所屬中國灌溉排水發(fā)展中心,將從北京京都紫禁城飯店有限責任公司等賓館、飯店收回的掛賬資金65.36萬元作為其他收入,未按規(guī)定歸還原資金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