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12月25日電下一個10年,中國發(fā)展將遇到哪些挑戰(zhàn)?哪些是最嚴峻、最需要關注的?該如何去應對?新一期《人民論壇》調(diào)查顯示,腐敗問題、貧富差距、高房價等十大問題成為未來十年最大挑戰(zhàn)。
調(diào)查文章指出,雖然懲治腐敗是中共的一貫立場和方針,而且懲治腐敗的力度逐年加大,取得的成績有目共睹,贏得了人民群眾的衷心擁護。但無須諱言的是,腐敗并未得到有效遏制,在某些時期、某些地方、某些領域甚至還呈蔓延之勢,主要表現(xiàn)在犯罪的人數(shù)越來越多,職務越來越高,金額越來越大,腐敗的“出生率”大于“死亡率”的問題沒有得到根本解決。
著名反腐問題專家王明高的署名文章指出,改革開放以來頒布的法律制度,之所以對懲治腐敗的效果不佳,主要原因有三:一是制度設計不科學;二是制度執(zhí)行沒有剛性;三是反腐敗工作沒有一部統(tǒng)一的綱領性法律。
王明高提出,要提高反腐倡廉制度的執(zhí)行力,必須提高制度的質(zhì)量和執(zhí)行的剛性。一是制度設計必須持定“無賴原則”。在制度設計時,應有這樣一個假設,就是每個人都是“無賴”,只有以硬性的制度制約,才能讓其規(guī)規(guī)矩矩服從公共利益。英格蘭著名思想家休謨提出,制度設計要從“最壞”情形出發(fā),不能對人的“覺悟”心存僥幸。
二是制度操作必須具有可行性。制度是運用于實踐的,不是用來裝飾的。它必須具體、可操作,具有內(nèi)在邏輯性。既有實體性要求,又有程序性規(guī)定;既有宏觀架構,又有微觀措施。要在實際工作中行得通、用得上。凡是具有“不可行性”或“低度效益性”的制度,都是可行性不強的制度,除了造成資源浪費和信譽流失外,沒有任何正面效益。
三是好的制度應該上升為法律。只有把制度變?yōu)榉?,上升為國家意志,才能強化制度的權威性和懲治性。讓遵紀守法者在全社會暢通無阻,使破壞法律者在全社會無路可逃。這樣的制度才稱得上科學的反腐制度。
國家行政學院教授汪玉凱在接受人民論壇記者采訪時則指出,中國當前的深層社會問題,比如腐敗、貧富差距等都與政治改革滯后有關。如果不解決政治改革問題,將會有很大的負面影響。政治改革如果不跟進,中國的未來將會有很大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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