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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勵合乘只是緩解之計,解決出行難題還需完善機制
據了解,合乘出租車一舉并非我國原創(chuàng),在韓國、德國、澳大利亞等國家都有成熟的案例。其中,澳大利亞的出租車司機在征詢乘客同意后會組織“拼車”,然后向各方乘客分別收取車費的75%。
針對目前國內“拼車”出現的一些問題,吉林大學行政學院教授許玉鎮(zhèn)認為,政府鼓勵市民合乘出租車只是緩解之計,要想真正解決出行難題,政府需要有大的主體原則性的框架,在此框架下,三方(司機及合乘的兩方乘客)對具體細節(jié)商量,制定出相應細則。此外,要對出租車司機做好培訓、加強管理,最好能設立準入機制。
“如果出租車供求關系不這么緊張的話,我并不贊成‘拼車’的行為,所以應從根本上解決供求關系問題。”長春工業(yè)大學人文學院院長教授韓明友建議,一是實行市場化準入機制,適當地增加現有出租車的保有量,使之與城市化發(fā)展相匹配。二是要改善城市的交通環(huán)境,通過開辟公交車和出租車共同的專用道等方式確保公共交通工具暢通,從而實現出租車運載效率的提升。
長春市地方道路運輸管理局出租汽車管理處副處長周少軍指出,合乘出租車利弊并存,完善機制是關鍵,“首先,出租車司機要進行崗前培訓,通過這種培訓和持續(xù)教育提高出租車司機素質,確保他們在營運當中遵守規(guī)定,從而提高服務質量。同時,應加強管理部門的稽查職能,通過乘客舉報和工作隊員現場稽查,對違紀拼車的司機嚴肅處理?!?/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