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6月3日電據(jù)國家發(fā)改委網(wǎng)站發(fā)布消息稱,近日,國務院批準了國家發(fā)展改革委等部門《促進擴大內需,鼓勵汽車、家電“以舊換新”實施方案》,以國辦發(fā)[2009] 44號文件正式印發(fā),要求各地、各部門貫徹實施。
《實施方案》的基本思路是,采取財政補貼方式,鼓勵汽車、家電“以舊換新”,建立有效的激勵機制,進一步擴大內需特別是消費需求,促進節(jié)能減排,發(fā)展循環(huán)經(jīng)濟。堅持與“汽車摩托車下鄉(xiāng)”、“家電下鄉(xiāng)”等擴大消費政策相銜接;與將于2011年施行的《廢棄電器電子產(chǎn)品回收處理管理條例》制度設計相一致;既要確保財政資金使用的安全高效,又要做到簡便易行,方便廣大消費者。
消息稱,《實施方案》提出了鼓勵汽車、家電“以舊換新”的具體補貼范圍、標準和流程。
(一)2009年在已安排老舊汽車報廢更新補貼資金10億元的基礎上,再安排40億元,對符合一定使用年限要求的中、輕、微型載貨車和部分中型載客車,以及“黃標車”適度提前報廢并換購新車,給予不高于同型車輛單輛車輛購置稅金額補貼。具體為:中型載貨車6000元,輕型載貨車5000元,微型載貨車4000元,中型載客車5000元,輕型載客車4000元,微型載客車3000元,其他車型6000元。中央按上述補貼標準,對地方實行補貼資金包干。地方可以根據(jù)“黃標車”的車型、年限、城市管理等因素,調整補貼標準。
符合條件的車主按照有關規(guī)定,將報廢汽車交售給有資質的報廢汽車回收拆解企業(yè),回收拆解企業(yè)向車主開具報廢汽車回收證明,車主憑報廢汽車回收證明、注銷證明、更新車輛購車發(fā)票和有效身份證明申領補貼資金。
(二)2009年安排財政資金20億元,在北京、天津、上海、江蘇、浙江、山東、廣東、福州、長沙等9省市,開展電視機、電冰箱、洗衣機、空調、電腦等5類家電產(chǎn)品“以舊換新”試點。補貼資金由中央財政和試點省市財政共同負擔。對交售補貼范圍內舊家電并購買新家電的消費者,按新家電銷售價格的10%給予補貼,分品種確定最高補貼額度;對回收補貼范圍內舊家電并送到拆解處理企業(yè)的運輸費用,給予定額補貼。
消費者通過網(wǎng)絡或者電話提出交售舊家電,回收企業(yè)上門收購,并向消費者開具國家統(tǒng)一印制的家電以舊換新憑證。家電銷售商憑家電以舊換新憑證,按照新家電售價減去補貼后的價格銷售給消費者。財政部門根據(jù)銷售商的有關記錄和憑證給予補貼。回收企業(yè)收購的舊家電一律交售給拆解處理企業(yè)。拆解處理企業(yè)向回收企業(yè)墊付運輸費用,并開具發(fā)票。財政部門根據(jù)拆解處理企業(yè)實際回收量,按照標準給予運費補貼。
此外,《實施方案》明確了有關部門和地方政府的責任,要求加強領導,制定明確的實施細則,認真做好組織實施工作。要確保財政資金使用安全有效,方便廣大消費者,同時充分發(fā)揮群眾和新聞媒體的監(jiān)督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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