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政府出資為校園安全埋單的西安市校(園)方責任保險工程昨日正式啟動,市教育局直屬的15所中小學及幼兒園約1.6萬孩子成為首批受益者,這些孩子每人每年支付保費5元,就可享有最高額度達36萬元的校園事故賠付。
根據(jù)校(園)方責任保險的內(nèi)容,由政府出資購買保險,用于校園人身安全事故賠償。在學校實施的教育教學活動或?qū)W校組織的校外活動中,因?qū)W校過失而導致在校學生人身傷害事故依法應由學校承擔的經(jīng)濟賠償責任,由保險公司在賠償限額內(nèi)負責賠償。賠償限額及保險費標準為:中小學、幼兒園在校學生因同一事件或同一原因造成的人身傷害視作一次事故,每名受傷害學生每年累計賠償限額為人民幣36萬元。中小學、幼兒園保險費按在冊人數(shù)(2007年9月30日實際在冊人數(shù))交費,保險費為每生每年5元。保險期限為一年(從2007年9月1日零時起至2008年8月31日24時止)。此次直屬中小學、幼兒園校(園)方責任保險所需經(jīng)費約8.2萬元由年度西安市財政預算統(tǒng)一列支。
西安市擬從2008年起在全市財政供養(yǎng)(政府所辦)的中小學幼兒園全面實施校(園)方責任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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