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下稱人社局)正式就“基因歧視第一案”提交了書面答辯狀,昨日,三考生的律師正式收到了此答辯狀。人社局指出,三考生曾當庭承認過他們有血液病。
答辯一:人社局不應被起訴
人社局在答辯狀中指出,三考生對公務員錄用體檢醫(yī)療機構依法作出的體檢不合格的結論不服。在《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下稱《體檢手冊》)的規(guī)定中,只是規(guī)定了對體檢結論不服的只能申請復檢一次,而并沒有規(guī)定對體檢結論不服的可以申請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
此外,我國《公務員法》和《公務員錄用規(guī)定(試行)》、《體檢手冊》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中,均沒有明確規(guī)定公務員報考者對公務員招錄機關在公務員錄用過程中的行為有不服的可申請行政復議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規(guī)定。因此,三考生的起訴不符合規(guī)定。
答辯二:三考生確有血液病
人社局表示,小謝等在一審庭審中,對他們患有地中海貧血的事實也無異議。三考生明確承認他們是地中海貧血患者,因此無論用何種方法或者不用某種方法對其進行體檢,均不能也不會改變他們是地中海貧血患者的事實。
基于此,該局根據相關規(guī)定,決定三人不能進入考察錄用環(huán)節(jié)的行為是合法的,因此三考生要求法院判決該局作出讓三人進入考察錄用程序的決定,也是缺乏事實和法律依據的。
考生代理律師回應:
只承認過是“攜帶者”
據悉,三考生均已正式提出上訴。三考生的代理律師劉建華說,在一審庭審中,原告方從來沒有說過他們是血液病患者,只是提出過三人是地貧基因的“攜帶者”。
對于人社局的答辯,劉建華回應說,體檢本身就是整個招錄過程的一部分,只是因為人社局沒有條件來做,所以才能委托醫(yī)院來做,這是一種行政委托關系,因此告人社局是沒問題的。(記者劉藝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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