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全體會議的議案,應經全體委員過半數通過。全國委員會常務委員會的議案,應經全體常務委員過半數通過。各參加單位和個人對會議的決議,都有遵守和履行的義務。如有不同意見,在堅決執(zhí)行的前提下可以聲明保留。地方委員會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