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兩關”控機構編制
中央編辦將適時赴各地進行督查
“新一輪地方政府機構改革,要嚴格把好‘兩道關’——嚴格控制機構數量和人員編制?!眳侵搹娬{。
人們注意到,改革后的上海市政府僅設44個工作部門。上海開了一個好頭,其他地方也嚴格按照中央的要求確定機構數量。“按照要求,中央規(guī)定的各級政府機構限額不得突破,已自設的超限額機構要予以清理。”吳知論表示,對此次地方政府機構設置數量,中央雖沒有提出進一步精簡的要求,但考慮到目前多數地方實際機構數大都超過中央規(guī)定的機構限額,嚴格落實這一限額實際上就是要精簡。
另一道關,卡在人員編制。在此輪地方政府機構改革過程中,人員編制不得突破現有規(guī)模是一條底線。因此,改革明確要求,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的行政編制總額不得突破。
雖然總額不得突破,但在同一層級內,可以根據職能的調整,對人員編制實行動態(tài)管理,實現有減有增,優(yōu)化結構;如需跨層級調整的,必須按程序報批。
“省市縣鄉(xiāng)四級政府,如果由于職能調整導致某些層級部門的編制相對富余,而有些不同層級部門又急需編制,經批準后可以跨層級調劑使用。”中央編辦三司司長李曉全解釋,“這在歷次地方政府機構改革中從來沒有過,是針對此次新一輪改革特別提出的改革創(chuàng)新之舉,充分體現了原則性與靈活性的結合。”
從時間進程看,到2009年年中時,省級政府機構改革應當基本完成,并同時啟動市縣級政府機構改革、提出改革的要求以及預案。
吳知論透露,省本級政府機構改革方案實施完畢后,中央編辦將適時派出調查組赴各地督查。據悉,在眼下各地省級政府機構改革全面啟動的同時,中央編辦有關部門已開始為半年后的督查做積極的準備。(記者盛若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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