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上海五月十一日電 (鄭瑩瑩姜煜)上海十一日發(fā)布貫徹國務院關于推進上海建設國際金融中心國際航運中心的實施意見,其中國際航運企業(yè)、國際自由港政策等內容引人矚目。
該實施意見指出,上海將大力吸引國際航運企業(yè)、跨國企業(yè)采購分撥中心、營運結算中心等入駐。境外國際郵輪企業(yè)也成為上海著力吸引的對象之一,上海將積極配合國家有關部門制定境外國際郵輪公司在上海注冊設立經營性機構和開展經批準的國際航線郵輪業(yè)務的操作辦法;積極爭取國家有關部門同意境外郵輪公司在滬設立控股或獨資的郵輪公司,開展郵輪業(yè)務。
在探索匹配的國際航運軟環(huán)境上,此間官員表示,將借鑒航運發(fā)達國家(地區(qū))的支持政策,研究制定具有國際競爭力的航運稅費政策,并借鑒國際自由港政策,拓展洋山保稅港區(qū)功能。
此外,上海還鼓勵世界知名船舶管理公司入戶上海,配套建設中國船員專業(yè)人才市場;并積極引進世界知名航運研究機構和咨詢機構,完善航運科技、航運咨詢和航運信息服務產業(yè)體系。
上海近年來港口地位不斷提升,目前上海港集裝箱吞吐量僅次于新加坡,全球排名第二。實施意見指出,上海將增強港口參與國際競爭的綜合實力,建成東北亞國際集裝箱樞紐港,并加快建設國際郵輪母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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