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取多元安置途徑,保障被征地農民生產生活
記者:安置工作涉及到許多部門,怎樣保障這項工作規(guī)范有序推進?
朱留華:征地安置,是一項復雜的社會性問題,不僅僅是國土資源部門的職責,需要各有關部門和地方各級政府相互配合,共同做好這項工作。
如投資主管部門,在項目立項時要足額安排被征地農民的補償安置費用,確保依法給予被征地農民合理補償;社會保障部門,要推動建立健全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制度,解決被征地農民的長遠生計;地方各級政府,應結合本地實際,積極拓展安置途徑,解決農民失地后的就業(yè)、發(fā)展等問題。其中,市縣人民政府是法律規(guī)定的征地組織實施主體,應對征地安置工作負總責。
國土資源部門主要是在政府的統(tǒng)一組織領導下,認真履行部門職責,確保征地工作依法規(guī)范有序地進行。
做好征地中農民住房拆遷補償安置工作,解決好被征地農民居住問題
記者:《通知》第一次提及征地拆遷補償的問題,它是在怎樣的背景下提出的?
朱留華:按照法律規(guī)定,征地中涉及的拆遷房屋作為附著物進行補償,具體標準由地方自行規(guī)定。近年來,征地拆遷矛盾比較突出,信訪量較大。黨中央、國務院領導對此高度重視。2010年5月,國務院辦公廳下發(fā)了《關于進一步嚴格征地拆遷管理工作切實維護群眾合法權益的緊急通知》,對征地拆遷管理工作提出了更嚴格的要求。為貫徹落實好《緊急通知》精神,我部在此前已開展的研究工作基礎上,提出了有關政策意見,主要是提高地方政府對征地拆遷工作重要性的認識、住房拆遷應因地制宜合理補償安置、要統(tǒng)籌規(guī)劃有序推進征地拆遷工作等,以規(guī)范征地拆遷補償安置行為,妥善解決好被拆遷農戶居住問題,維護農民權益和社會穩(wěn)定。
記者:如何合理推進住房拆遷,妥善解決好被拆遷農戶的居住問題?
朱留華:首先是應先安置后拆遷。先安置不是簡單的先建后拆,而是指在實施拆遷前,采取多種方式妥善安排好被拆遷農戶的居住問題,包括建好安置房或是制定出切實可行的安置方案并征得被拆遷農戶同意,防止拆遷后農民居住無著落,影響生產生活。
其次是拆遷補償安置方案要因地制宜合理制定。在城市遠郊和農村地區(qū),主要采取遷建安置方式,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在城鄉(xiāng)接合部和城中村,主要采取貨幣或實物補償的方式,由被拆遷農戶自行選購房屋或政府提供的安置房。被拆遷農戶所得的拆遷補償以及政府補貼等補償總和,應能保障其選購合理居住水平的房屋。
三是要求地方政府根據城市發(fā)展需要,合理預測一段時期內征地涉及的農民住房拆遷安置規(guī)模,統(tǒng)籌規(guī)劃,對拆遷安置用地和建造安置住房提前作出安排,有序組織拆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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