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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加大查辦和預防職務犯罪力度,促進反腐倡廉建設
堅持把嚴肅查辦、積極預防職務犯罪擺在突出位置,充分發(fā)揮檢察機關在反腐倡廉建設中的職能作用。
依法嚴肅查辦貪污賄賂等職務犯罪。全年共立案偵查各類職務犯罪案件32909件44085人,同比分別增加1.4%和6.1%。其中,立案偵查貪污賄賂大案18224件,同比增加0.2%;查辦涉嫌犯罪的縣處級以上國家工作人員2723人(含廳局級188人、省部級6人),同比增加2%。加大查辦行賄犯罪力度,立案偵查行賄犯罪嫌疑人3969人,同比增加24.3%。健全境內(nèi)外追逃追贓機制,會同有關部門抓獲在逃職務犯罪嫌疑人1282人,追繳贓款贓物計74億元。堅持依法文明辦案,正確區(qū)分合法收入與違法所得、工作失誤與失職瀆職等界限,注意維護企業(yè)正常經(jīng)營發(fā)展,注意保障涉案人員合法權益,注意為國家、集體挽回經(jīng)濟損失。規(guī)范偵查辦案活動,慎重使用強制性措施,嚴格執(zhí)行舉報人和證人保護、訊問職務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錄音錄像以及逮捕職務犯罪嫌疑人報上一級檢察院審查決定等制度,進一步提高辦案質(zhì)量。最高人民檢察院和澳門檢察院聯(lián)合舉辦國際反貪會議,與150多個國家和地區(qū)的反貪機構深入探討反腐敗國際司法合作。
大力加強瀆職侵權檢察工作。認真落實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瀆職侵權檢察工作專項報告的意見,加大辦案力度,健全辦案機制,立案偵查瀆職侵權犯罪案件7349件10227人,同比分別增加4.5%和9.3%。其中,立案偵查重特大瀆職侵權案件3508件,同比增加10.5%。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健全行政執(zhí)法與刑事司法銜接等工作機制,著力解決瀆職侵權犯罪發(fā)現(xiàn)難、立案難、查證難、處理難等問題。黨中央高度重視反瀆職侵權工作,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轉發(fā)了最高人民檢察院等九部門聯(lián)合制定的關于加大懲治和預防瀆職侵權違法犯罪工作力度的文件。在京舉辦懲治和預防瀆職侵權犯罪大型展覽,并陸續(xù)在全國各地巡展,已有55.5萬名國家工作人員參觀。
更加重視職務犯罪預防。結合辦案加強犯罪分析和對策研究,向有關單位和部門提出預防建議55628件,對國家工作人員進行警示教育964萬人次。開展預防工程建設領域職務犯罪專項工作,以政府主導投資的重大工程建設項目和災后恢復重建項目為重點,協(xié)助建設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步開展職務犯罪預防。完善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系統(tǒng),最高人民檢察院成立行賄犯罪檔案查詢中心,推動實現(xiàn)全國范圍聯(lián)網(wǎng)查詢。建立職務犯罪預防年度報告制度,及時研究職務犯罪發(fā)案態(tài)勢和預防對策,每年形成綜合報告提交黨委、人大、政府和有關部門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