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幾年來國內(nèi)各個大中城市的商品房價格居高不下,一些地方甚至已經(jīng)超過當?shù)鼐用衲晔杖氲?0倍。高額的房價催生了個人集資建房的新主張,迎合了很多買房人因為房價過高而痛苦不堪的心理,但個人投資建房中的風險卻被忽略了。
銀川市合天律師事務(wù)所黃元春律師在日前召開的“銀川首屆律師論壇”上提醒廣大消費者,個人集資建房具有很大的風險性。首先,尋求政府與政策支持拿到地皮是個人集資建房項目啟動“難邁的第一步”。就拿土地拍賣這方面來說,雖然在政策上沒有限制,但是目前若要獲取土地的使用權(quán)就必須與一些大型房地產(chǎn)開發(fā)企業(yè)競爭,他們的資金實力雄厚,又具有很大的品牌效應,面對這些企業(yè),想取得土地非常困難。
融資是第二大風險。因為,要求每位個人集資建房參與者一次拿出數(shù)十萬元并不現(xiàn)實。向銀行貸款是一條重要途徑,然而在銀根緊縮的今天,銀行界很難向集資建房者放貸,銀行現(xiàn)在既沒有相關(guān)政策,也沒有具體運作的細節(jié),更沒有市場認可的標準。加之個人集資建房者大都是普通老百姓,拿什么來抵押?
“合作建房的整體管理和有效運作”是個人集資建房繞不開的第三大風險。在整個計劃的操作過程中,由于參與的人員很多,而且各自的地位相對都是平等的,可以說每一票都有決定權(quán),對于決策的效率就會有很大的影響。而如果僅由幾個人進行決定,再進行具體操作,又會違背當初平等自主的初衷。另外,這種倉促成立的合作公司,能否順利應對諸如土地貶值、業(yè)主退出等房地產(chǎn)開發(fā)風險,也是值得商榷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