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自工行網站的消息,6月12日,國家審計署公告了汶川地震抗震救災資金物資的審計情況,其中有我行涪城支行“違反上級規(guī)定弄虛作假挪用抗震救災特別費”的情況。對此,工商銀行總行和四川省分行高度重視,責成我行立即調查此事并公布相關情況。經調查,事情的具體情況是:
一、地震發(fā)生后,工商銀行總行在全行年度財務費用計劃中,通過系統(tǒng)內調劑,增撥給了四川分行一定的抗震救災的財務經費,用于“維護災區(qū)員工生命安全和基本生活、保全資產和維持營業(yè)網點基本運作”,我行地處重災區(qū),四川省分行在總行增撥的財務費用中給我行下達了一部分,涪城支行此次購買運動鞋的錢即出自這部分費用。
二、“5.12”特大地震,涪城支行辦公樓及位于支行的現金中心、附屬用房及全市的中心金庫,出現大面積裂縫,與該行辦公樓僅一墻之隔的涪城區(qū)委辦公樓已成嚴重危房,地震當日出現部分坍塌,支行建筑震后一直面臨多方面的不安全隱患。同時伴隨著唐家山“堰塞湖”等次生災害的威脅,各項抗震救災和人員疏散工作異常繁重,員工隨時需要在險情出現后迅速撤離。為保證抗震救災期間社會救災款項的及時入帳和支取,涪城支行同時肩負中心金庫的安全管理,每日大量、頻繁的現金調撥與押運任務,使支行員工的應急搶險范圍進一步加大。5月25日,因青川6.4級余震波及,有員工在避險過程中扭傷了腳踝,26日,綿陽市抗震救災指揮部又緊急發(fā)布了唐家山堰塞湖潰壩應急預案。本著安全第一、力避傷亡的原則,按照疏散應急預案要求,涪城支行作出決定,要求員工在抗震救災期間必須穿運動鞋。為此,涪城支行決定由單位出面為員工統(tǒng)一組織購買運動鞋。涪城支行于28日在綿陽興力達百貨商店購買到了56雙運動鞋,金額28520元。涪城支行將該筆款項列入了上級行撥付該行用于抗震救災期間使用的費用中。但在購貨售發(fā)票中的商品名稱處填寫的是雨衣、雨靴和雨傘,這是違反財經規(guī)定的行為,我行將對此違規(guī)行為的責任人作出處理。
三、審計部門指出該問題后,我行立即對涪城支行進行了檢查,認為涪城支行為員工組織購買的運動鞋每雙約500元,價格偏高,過于浪費,不符合上級行有關要求,更不應該采用錯誤的方式填寫虛假名稱發(fā)票。目前已責成其糾正,由員工個人出購鞋款,上級行收回28520元財務費用,嚴肅批評教育了相關人員。
四、對此次事件,我行將按照總行和四川省分行的要求,認真總結教訓,舉一反三,厲行勤儉節(jié)約,嚴格財經紀律,嚴禁弄虛作假,堅決杜絕核算不規(guī)范等各類違規(guī)事件,努力發(fā)揚前段時間廣大員工奮不顧身的抗震救災精神,提供優(yōu)良的金融服務,全面奪取抗震救災的勝利。
審計署1號公告公布后,社會上對涪城支行的購鞋費用的性質有些誤解,個別媒體甚至說該行挪用社會捐款為職工買鞋。我們在此特別說明,該款項系上級行給我行核批的用于抗震救災的財務費用,不是救災捐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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