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組織制訂兩套越獄方案
獄內地下黨組織的越獄是在怎樣的背景下開展的?他們又經歷了怎樣驚心動魄的過程?
“事實上,1949年4月以后,有關越獄工作就開始了”,厲華介紹,為使獄內獄外黨組織建立聯系,我黨將在渣滓洞工作的黃茂才爭取過來,并通過他與渣滓洞獄內地下黨組織保持聯系。1949年4月后,國民黨敗局已定,我黨決定適時營救獄內同志。
厲華說,由于當時守衛(wèi)渣滓洞的國民黨交警部隊不少官兵已經被地下黨爭取過來,因此黨組織決定采取“買”人的辦法,營救獄內同志,即把地下黨員打入該部隊,進入渣滓洞,繪出渣滓洞周邊地形圖,對獄內同志適機營救。
然而,國民黨當局似乎察覺了交警部隊內傾共動向,于是在1949年8月,以換防名義,全部調離了交警部隊,由內二警部隊把守。
形勢緊迫。由于第一套方案失敗,黨組織決定和獄內地下黨“里應外合”,實施武裝越獄。并通過黃茂才向獄內同志傳達了這一信息。
趁放風互相配合偷工具
為獲取越獄所需的工具,獄內地下黨員與敵人開始斗智斗勇。
“由于牢房沒這些器物,可以肯定,這些東西一定是他們通過放風‘偷’來的”,厲華說,渣滓洞部分脫險志士曾談起,在獄內收集過大鐵釘、門閂等器物,以備自救,可并未談到如何收集的。但根據史料記載,當時國民黨對關押的政治犯一天放兩次風,每次半小時,一早一晚。所以,地下黨員很可能是趁此機會,互相配合,趁人不注意,從院內廢棄門窗上卸下門閂、釘子等銳器。
越獄工具是拿到了,可要想把這些東西挖洞埋入地下,又如何躲過時刻經過牢門的衛(wèi)兵?
“有可能是當時牢內的人故意制造了雜音,來回避巡查”,厲華這樣分析。
但就在獄內地下黨把越獄工具準備就位時,發(fā)生了意外。
1949年11月18日,胡其芬向獄外黨組織送出了一份報告,內有關于越獄的請示。然而,這份請示在運送環(huán)節(jié)上出了問題。就在獄內同志苦苦等待時,1949年11月27日晚11時至12時,敵人以“辦移交手續(xù)”為由,將所有關押人員集中到渣滓洞院內,隨即用機槍掃射、潑汽油燒屋。只有十四男、一女從尸體堆爬出來脫險。
其他牢房也可能藏工具
“渣滓洞一旦完全修復完畢,我們就會把這些挖出來的越獄工具向觀眾展示”,厲華表示,渣滓洞女二牢越獄工具的出土,完全證明了地下黨組織在獄內積極開展自救的客觀事實,為研究紅巖歷史,又填充了豐富的史料。
厲華介紹,當時獄內地下黨組織已經聯系在了一起,組織越獄一定是集體決策、集體行動。此次在女二牢出土越獄工具,說明在其他牢房內地下也可能暗藏著類似的越獄工具,為此,他們將與施工方一道,在不影響渣滓洞修復工程的前提下,積極尋找,以期有更大的收獲。
對于這批越獄工具的具體歷史背景、使用功能,將開展相關研究。(記者 李心成 趙珊珊 楊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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