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交通運輸部對臺灣海峽兩岸間海上直航實施事項發(fā)出公告,確定南京、武漢、廣州等63個海峽兩岸海上直航大陸港口(港區(qū)),公告自2008年12月15日起施行。
公告表示,運力投放按照平等參與、有序競爭、雙向直航、互惠互利的原則,結(jié)合兩岸貿(mào)易、人員往來需求和航運市場狀況,合理安排運力。未經(jīng)特別許可,外國航運公司及外國籍船舶不得從事兩岸間航運業(yè)務(wù)。經(jīng)個案特別許可,臨時經(jīng)營兩岸間單航次貿(mào)易貨物運輸?shù)耐鈬竭\公司及外國籍船舶,保持原有航行模式不變。
海峽兩岸海上直航大陸港口(港區(qū))名單如下(共計63個):
丹東、大連、營口、唐山、錦州、秦皇島、天津、黃驊、威海、煙臺、龍口、嵐山、日照、青島、連云港、大豐、上海、寧波、舟山、臺州、嘉興、溫州、福州、松下、寧德、泉州、肖厝、秀嶼、漳州、廈門、汕頭、潮州、惠州、蛇口、鹽田、赤灣、媽灣、虎門、廣州、珠海、茂名、湛江、北海、防城、欽州、???、三亞、洋浦等48個海港,以及太倉、南通、張家港、江陰、揚(yáng)州、常熟、常州、泰州、鎮(zhèn)江、南京、蕪湖、馬鞍山、九江、武漢、城陵磯等15個河港。
另外,公告表示,臺灣方面直航港口為11個,包括:基隆(含臺北)、高雄(含安平)、臺中、花蓮、麥寮、布袋(先采專案方式辦理)等6個港口,以及金門料羅、水頭、馬祖福澳、白沙、澎湖馬公等5個“小三通”港口。 (鈕東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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