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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積極回應人民群眾的關切和期待,依法維護人民權益
最高人民法院始終堅持以人為本、司法為民理念,指導和監(jiān)督地方各級人民法院認真解決訴訟難、執(zhí)行難問題,積極回應人民群眾對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關切和期待。
依法妥善審理涉及民生等案件。高度關注群眾對住房、就業(yè)等問題的關切,依法妥善審理房屋買賣、勞動爭議等案件。妥善調節(jié)婚姻家庭、人身財產關系,注重保護婦女、兒童、老年人合法權益,各級法院審結離婚、撫養(yǎng)、繼承等婚姻家庭案件1428340件,同比上升3.45%;審結人身損害賠償案件779340件,同比上升22.71%。依法妥善審理拖欠農民工工資、農村土地承包經營、非法占用耕地等案件,積極參與農資打假專項治理活動,切實維護農民合法權益,審結涉“三農”案件238913件,同比上升3.02%。依法嚴懲危害食品藥品安全、制售假冒偽劣商品犯罪,維護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最高人民法院發(fā)布《關于進一步加強人民法院涉軍案件審判工作的通知》,指導各級法院妥善審理涉軍案件,依法維護國防利益和軍人軍屬合法權益。
切實加強司法便民工作。加強和規(guī)范“立案信訪窗口”建設,建立健全首問負責、服務承諾、辦事公開、文明接待、崗位責任等制度,改進訴訟引導、查詢咨詢服務,改善信訪接待設施,為群眾提供良好的訴訟環(huán)境。加強邊遠或交通不便地區(qū)的人民法庭建設,在相關案件較為集中的地區(qū)設立勞動爭議、金融等專門合議庭或審判庭,推廣遠程立案、“一站式”服務等舉措,積極探索網上預約立案、送達、庭審等方式,為群眾訴訟提供便利。制定《關于大力推廣巡回審判方便人民群眾訴訟的意見》,推進巡回審判工作制度化、規(guī)范化,更好地深入基層,服務群眾。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統(tǒng)一要求,全國有693個新建審判法庭和600多個人民法庭完成了無障礙設施建設,方便殘疾人訴訟。加強司法救助工作,為確有困難的當事人減免訴訟費9656.47萬元,同比增加41.51%。
高度重視解決涉訴信訪問題。堅持把處理涉訴信訪案件作為聯(lián)系群眾、傾聽民意、為民解憂的重要途徑,依法解決群眾信訪中反映的問題。認真做好集中清理涉訴信訪積案工作,最高人民法院派出12個合議庭和案件復查組,幫助信訪問題比較突出的地方法院清理信訪積案。制定涉訴信訪案件終結辦法,堅持領導干部定期接訪、法官帶案下訪、巡回接訪等做法,盡力把問題化解在基層。一手抓積案化解,一手抓審判質量,注重從源頭上減少涉訴信訪案件,各級法院全年接待信訪1066687人次,同比減少2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