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青海頻道西寧06月14日電 (記者錢榮、陳靜)在國務院最新公布的首批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中,青海省有19個項目入選,而其中18項都屬于當?shù)厣贁?shù)民族民間傳統(tǒng)文化。
在這些文化遺產中,既有藏族的《格薩(斯)爾》史詩、拉伊(一種情歌)、卓舞、藏戲,也有土族的於菟舞、盤繡、納頓節(jié),撒拉族的婚禮,還有回、撒拉、土、藏、漢等多民族共同參與的花兒會,涵蓋了民間文學、民間音樂、民間舞蹈、傳統(tǒng)戲劇、民間美術、傳統(tǒng)手工技藝、民俗等7大類別。
青海省文化廳社會文化處處長李曉燕說,青海少數(shù)民族人口約占全省總人口的45.5%。作為一個多民族、多元文化交融地區(qū),多民族雜居碰撞的歷史使青海的民間文化形成多元化的特點,擁有獨特而豐富的非物質文化遺產。這次青海入選的19項國家非物質文化遺產中,除湟源排燈外,都是在青海長期生活的少數(shù)民族群眾創(chuàng)造的民間傳統(tǒng)文化。
她說,非物質文化遺產是文化的一種載體,包含了整個民族千百年來宗教、哲學、歷史、文學等方面的智慧。這些少數(shù)民族藝術被列入國家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名錄,對保護和推動青海不數(shù)民族文化的發(fā)展意義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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