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報道,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張軍昨天在全國維護婦女兒童權益協(xié)調組第五次全體會上提出,各級法院要進一步強化涉及婦女權益保障案件的審判工作。
據(jù)統(tǒng)計,2005年全國各級人民法院審理侵害婦女兒童人身權利的犯罪案件共約25101件,依法判處罪犯23652名;審理民事婚姻家庭糾紛案件969116件。
張軍要求,在新的一年里,人民法院要認真學習、切實貫徹實施新修訂的婦女權益保障法,為婦女權益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通過做好有關審判工作,進一步宣傳、貫徹好新修訂的婦女權益保障法。
二是要依照婦女權益保障法的新精神和新規(guī)定,進一步強化強奸,強奸猥褻,侮辱婦女,拐賣婦女、兒童,重婚,組織、強迫賣淫等刑事案件的審判工作,依法嚴懲各類嚴重損害婦女權益的犯罪分子;依法維護婦女的平等就業(yè)權以及依法享有的特殊權益;進一步做好有關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案件的審判工作,保障婦女平等享有土地承包權,維護婦女財產權益;進一步做好婚姻家庭糾紛案件的審判工作,有效懲戒家庭暴力等侵害婦女權益的行為,保障婦女的平等繼承權。要通過公正高效的審判,將婦女權益保障法的各項規(guī)定落到實處。
三是進一步加強對涉及婦女兒童權益案件工作的研究和指導。要主動地針對司法實踐中的法律問題、政策問題深入調查研究,不斷總結審判經驗,提出積極對策,必要時制定相關司法解釋,加大對相關審判工作的指導力度,以保證這類審判工作取得切實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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