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家后人:600年老窖是我祖業(yè),一直租給你五糧液
○五糧液公司:以前簽的租約是錯的,每年付你租金是國有資產(chǎn)流失
○宜賓市政府人士:454號文件是當時的宜賓市政府對私改的糾錯,而私改“涉及到生產(chǎn)資料的部分,也就是我說的廠房,酒窖”,是“沒有錯的,是不能糾的”。
半個世紀前,“五糧液”酒種的創(chuàng)造者,“尹長發(fā)升”將自家的16口古窖租給五糧液股份有限公司,成為其篳路藍縷時的助力者;現(xiàn)在,五糧液告訴尹家,這16口古窖歸五糧液股份有限公司所有。
16口比金窖還珍貴的明代酒窖正成為紛爭之地:宜賓釀酒世家傳人尹孝功和五糧液股份有限公司都聲稱他們是古窖的所有人。本報記者曾鳴 四川宜賓報道
尹孝功不會忘了鼓樓街32號。就算尹孝功瞎了,她說也走得到宜賓市鼓樓街32號。
鼓樓街32號,是昔日“敘府尹長發(fā)升大曲燒房”的遺址,內(nèi)存16口明代古窖,乃我國“現(xiàn)存并一直在使用的最早的地穴式曲酒發(fā)酵窖池”。按照“老窖酒香”的釀酒界諺語,這里是全國酒香最濃的地方。
鼓樓街32號門口有一副楹聯(lián),上聯(lián)“五十載新醪神酴香飄萬家,眼前巍巍雄坊享譽宇內(nèi)矗偉業(yè)”;下聯(lián)“六百年舊甑老窖規(guī)模難具,而今滔滔五糧揚聲禹旬成宏功”。
這副對聯(lián)貼在這個勢成紛爭的古窖門口,上下相映成趣。其中上聯(lián)講的就是我國酒業(yè)巨頭五糧液,而下聯(lián)講的是有著近六百年歷史的酒坊“長發(fā)升”。而圍繞著鼓樓街32號里的16口明代古窖,五糧液和長發(fā)升正在展開一段糾葛纏綿。
尹孝功,是尹氏第19代世孫。作為16口古窖繼承人之一的尹,正面臨和“祖業(yè)”作別的危機。尹家在宜賓釀了近600年的酒后,將要與釀酒業(yè)切斷最后一縷聯(lián)系。
從上世紀50年代開始,這里就是五糧液及其前身國營24酒廠501車間的所在地。
五糧液一直以租賃的形式使用著這座酒坊以及16口古窖。從1952年到2007年,五糧液與尹家的8份租約,見證著五糧液的騰飛路徑。然而,在2009年最后一次租賃期滿后,尹孝功等到的不是一紙新約,而是五糧液一份《關(guān)于不再簽訂鼓樓街32號釀酒窖池租賃協(xié)議的通知》。
通知中,五糧液稱“該窖池產(chǎn)權(quán)歸五糧液股份有限公司所有”,理由是“已經(jīng)于1995年和1996年分別購買了酒窖上方的廠房和尹家自留房”。
尹孝功告訴記者,五糧液的后一句確實屬實:“酒窖上方的廠房”,是尹家在1958年經(jīng)租以后歸國家所有的,五糧液因此得以從宜賓市房產(chǎn)公司購入;而“尹家自留房”乃1995年鼓樓街拓街時賣給五糧液。
但尹孝功表示,五糧液基于這個理由得出的結(jié)論是荒謬的。在“五糧液”買下的“酒窖上方的廠房”和“尹家自留房”之間,還有一間18.17平方米的倉庫(原本是尹家的臥室),尹家仍握有這處房屋的所有權(quán)和土地使用證。同時,宜賓市政府曾在1984年發(fā)過一個“房發(fā)454號文件”,明確表示,“酒窖屬于該18.17平方米的房主(尹伯明)所有”。
在雙方各執(zhí)一詞時,宜賓市政府介入。4月22日,瀟湘晨報記者從宜賓市委宣傳部獲悉,宜賓市政府傾向該酒窖屬國有資產(chǎn),歸五糧液所有。那454號文件呢?對于“政府的這個態(tài)度不是和1984年文件精神沖突”的疑問,宣傳部官員表示,當時“搞錯了”。
然而,這場紛爭,遠非“搞錯了”三字可以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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