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上半年,長城基金公司旗下的基金久嘉(184722)實現凈收益25.83億元,截至6月30日,每份基金久嘉可分配收益為1.3498元。然而,基金久嘉中期不打算分紅,眾持有人忿忿不平,強烈要求分紅。
基金久嘉相關負責人表示,根據基金契約和招股說明書中的收益分配原則,“每年至少分配一次,分配在基金會計年度結束后的四個月內完成”,基金久嘉中期不分紅沒有什么不妥。而廣東廣和律師事務所律師、合伙人肖才元則認為:“‘每年至少分配一次’在邏輯上不清晰。對格式條款有兩種以上解釋的,應當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條款一方的解釋?!?/p>
久嘉中期不分紅惹怒持有人
根據晨星統(tǒng)計,截至9月4日,基金久嘉近6個月回報率為88.61%,在進入統(tǒng)計的38只封閉式基金中排名第二,僅次于基金裕隆92.75%的回報率。據基金久嘉2007年的半年報顯示,截至6月30日,基金久嘉可供分配基金收益總計約27億元,每份基金可分配收益1.3498元。
如此高的收益讓持有人坐不住了,紛紛要求基金久嘉進行中期分紅,在長城基金公司網站的在線留言板上可以看到基金久嘉持有人對中期分紅的急切盼望,從6月27日到7月25日共11條留言,其中有9條留言都在問基金久嘉是否分紅或者盼望分紅。
面對持有人的追問,長城基金公司的回復從6月、7月的“久嘉暫時還沒有相關的分紅公告”,到8月份變成“中期暫未有分紅安排”。理財周報記者致電長城基金公司,相關負責人也證實,基金久嘉今年中期確實不分紅。
8月22日,“嘉實持有人”在博客上寫道:“今天,許多網民在‘和訊基金大家談’上呼吁長城基金、易方達、華夏、融通等基金公司盡快實現中期分紅。有些基金持有人言辭激烈,情緒比較激動?!?/p>
的確如此,8月23日,久嘉持有人“悠哉游齋”在博客上說:“昨天又驚聞久嘉中期不分紅的噩耗,我真是出離憤怒!”同日,Hsdingsh也在博客上寫下對久嘉不分紅的不滿,“我并不持有基金久嘉,本來似乎無權過問此事,然而,路見不平,難免憤憤?!?/p>
久嘉中期是否分紅有多重要?
持有人和管理人對契約理解不同
《證券投資基金管理運作辦法》第三十五條規(guī)定,“封閉式基金的收益分配,每年不得少于一次,封閉式基金年度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基金年度已實現收益的百分之九十。”
在長城基金公司網站上,記者看到在基金久嘉的招募說明書中明確寫著:“每年至少分配一次,分配在基金公布中期報告后三個月或會計年度結束后的四個月內完成?!倍鹌跫s里面寫的卻是“每年至少分配一次,分配在基金會計年度結束后的四個月內完成”,“公布中期報告后三個月”變沒了。
對此,有“基民斗士”之稱的維權者王源新認為:“《辦法》以及基金合同對分紅次數寫得模棱兩可,讓我們持有人很無奈?!?/p>
基金久嘉眾持有人認為“每年至少分配一次”是在玩文字游戲,基金契約里寫明“每年至少分配一次”就應該在中期分紅,如果中期不分紅,等到“會計年度結束后的四個月”已經是2008年了,那跟“一年分配一次”有什么區(qū)別呢?又何必要寫“每年至少分配一次”呢?
對此,基金久嘉相關負責人表示:“分紅能獲得額外收益,很理解基民的要求,但是基金久嘉中期不分紅也沒有什么不妥,完全符合招股說明書和契約?!?/p>
該負責人認為,“基金久嘉的機構持有人一般會持有很長的時間”,早分紅晚分紅都一樣,只要長期持有到時候都會分得收益的。
但持有人卻不這樣認為,短期持有人當然要靠分紅獲利,即使是長期持有,“等到明年初,誰知道是熊是牛?再說了,只有老古董才會捂到封轉開。”“悠哉游齋”對記者說。
基民博主charliesun給封基中期分紅算了一筆賬:“舉個極端一點的例子,如果一個封閉式基金凈值2元,交易價格1元,花1萬元買1萬股。然后,這個基金宣布分紅,每股分配1元。這樣你就會有1萬元入賬,但是你的份額還是1萬股,這1萬股對應的每股凈值下降到1元。你可以發(fā)現,其實通過分紅,你的成本已經回收,但是手上的份額呢?多少也有價格吧?如果繼續(xù)打對折,那么也該有5000元的市值。所以這次分紅,你其實白白多出來了5000元的價值!這就是折價封基分紅的額外收益?!?/p>
律師:應支持持有人對契約的理解
封閉式基金由于規(guī)模固定,且分紅只能采用現金方式,分紅之后基金資產規(guī)模減少,管理費收入也相應減少,所以分紅的動力卻相對不足。長城基金公司對基金久嘉中期不分紅采取的態(tài)度是“理解持有人的要求,但是不分紅也沒有什么不妥”。
關于基金持有人和管理人對基金契約理解的分歧,廣東廣和律師事務所律師、合伙人肖才元對理財周報記者說,“當雙方對契約理解發(fā)生沖突時,應做出有利于持有人的解釋,除非召開持有人大會對契約進行修改。”
首先,分紅是基金管理人的義務而不是權力。肖才元認為,“分配在基金公布中期報告后三個月或會計年度結束后的四個月內完成”,似乎意味著超過三個月或者四個月后就可以不分配了,但實際上如果“期限”內沒有完成分紅要求,接下來的時間還是要補足。
同時,可以將基金契約理解為一種格式合同,根據《合同法》第41條,“對格式條款的理解發(fā)生爭議的,應當按通常理解予以解釋。對格式條款有兩種以上解釋的,應當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條款一方的解釋?!币簿褪钦f,基民的理解是中期分紅才能符合“每年至少分配一次”,基金公司也需要這么來“理解”。
“持有人處于弱勢,相對分散,沒有能力協商,需要得到保護。在召開持有人大會做出條約修改之前,《合同法》適用于這一爭執(zhí)?!毙げ旁獙τ浾哒f。
今年中期仍未分紅的封閉式基金不只基金久嘉一只,易方達、國泰旗下的封閉式基金都還有未分紅的,市場追捧分紅的基金,冷落不分紅的基金。
對此,基民王源新認為:“按理說,封閉式基金封閉運作,沒有贖回壓力,為什么收益還做不過開放式基金?在美國的大牛市,封基都是溢價的,而我們現在行情這么好卻還是折價,封基需要制度創(chuàng)新。” (徐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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