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編制嚴肅性
有規(guī)可循
探索建立機構編制違規(guī)違紀行為預防機制
【重 點】
經過3年多運行,“12310”舉報受理得到了各界初步認可,但受理舉報數量與各方熱切期待之間仍有不小的差距。中央編辦有關負責人坦言,目前受理的主要困難,在于社會對機構編制工作缺少了解,舉報電話的知名度還不夠高。他強調,下一步中央編辦將繼續(xù)加大對群眾舉報問題的直接查處力度,同時加大對地方各級機構編制部門的指導和督辦,做到對群眾舉報的問題件件有回音,事事抓落實。
人們注意到,為維護機構編制紀律的嚴肅性,2008年2月,中央編辦、監(jiān)察部已發(fā)布《機構編制監(jiān)督檢查工作暫行規(guī)定》,明確了糾正違反機構編制紀律行為的處理措施,為各級機構編制管理機關受理和查處違反機構編制紀律問題提供了有力依據。而就在一個月前,中央紀委又頒布了《機構編制違紀行為適用〈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若干問題的解釋》,更填補了機構編制法制建設中的制度空白,這將有力地、針對性地解決機構編制管理中的一些突出問題。
中央編辦有關負責人強調:“我們將繼續(xù)認真研究分析群眾舉報問題,進一步加強和完善機構編制管理,推進機構編制管理的科學化、規(guī)范化和法制化,使機構編制工作更好地為經濟社會發(fā)展提供體制機制保障?!?/p>
懲處不斷加力、預防更須加強。目前,中央編辦已著手探索建立機構編制違規(guī)違紀行為預防機制。借鑒紀檢部門懲防并舉、注重預防的做法,去年以來,中央編辦針對監(jiān)查中存在“重事后查處輕事前預防”問題,總結一些地區(qū)開展的機構編制責任審計、將機構編制管理情況納入機關事業(yè)單位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目標考核內容、將機構編制管理的相關內容納入黨校和行政學院干部培訓范圍等經驗,在大量調研基礎上,正在抓緊制定對機構編制違紀違規(guī)行為進行預防教育的意見,力爭早日出臺。(記者盛若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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