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進一步加強中小企業(yè)板誠信建設,深交所修訂了《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yè)板塊上市公司誠信建設指引》,并更名為《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yè)板誠信建設指引》,并將于今日起實施。
深交所指出,上市公司應當建立完備的信息披露事務管理制度,做好重大信息的保密工作,及時、公平地披露重大信息,保證信息披露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不得利用信息披露操縱證券價格。
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應當依法善意行使控制權,不得通過利潤分配、關聯交易、資產重組等形式謀取不當利益,不得利用控股地位以任何方式損害上市公司及中小投資者利益,不得利用上市公司非公開重大信息買賣公司證券。
上市公司董事、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股東、實際控制人、收購人、證券服務機構、其他機構和相關人員應當保守上市公司秘密,不得非法獲取、提供、傳播上市公司內幕信息,在內幕信息依法公開前不得買賣該公司的證券,或者建議他人買賣該公司的證券。
上市公司應當建立內幕信息知情人登記制度,防止內幕信息知情人和非法獲取內幕信息的人從事內幕交易。
深交所11月20日再次重拳出擊,對嚴重違背收購承諾的深國商控股股東百利亞太投資有限公司及其實際控制人張晶、一致行動人張化冰給予公開譴責的處分,記入上市公司誠信檔案,并向社會公布。
深交所有關負責人特別指出,誠實信用是證券市場的本質要求和首要基本原則。同時,誠實信用也是上市公司、收購人和實際控制人等市場主體在從事證券市場活動時應該遵循的基本法律準則。我國《民法通則》、《合同法》、《證券法》和《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都對誠實信用原則均作了明確規(guī)定,深交所《股票上市規(guī)則》第2.3條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第2號--股東和實際控制人信息披露》第8條更是對相關市場主體信守承諾提出了更加具體的要求。
深交所有關負責人再次提醒上市公司、股東、實際控制人、收購人等市場主體一定要以此為鑒,嚴格遵守《證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認真履行其所作出的承諾,誠信為本,規(guī)范運作,做到"言必行,信必果",自覺杜絕違規(guī)失信行為的發(fā)生。今后,深交所將繼續(xù)貫徹從嚴監(jiān)管的原則,一旦發(fā)現違規(guī)失信行為,將嚴肅查處,堅決打擊,以切實維護證券市場秩序,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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