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9月12日電 國家統(tǒng)計局、科技部和財政部12日聯(lián)合發(fā)布的科技經費投入統(tǒng)計公報顯示,2006年我國科技經費投入繼續(xù)保持較快增長。其中,全社會研究與試驗發(fā)展經費投入強度達到歷史最高水平,國家財政科技撥款占國家財政支出的比重為1998年以來的最高水平。
全社會研究與試驗發(fā)展經費投入穩(wěn)步增加。2006年的總支出達到3003億元,比去年增加553億元,增長22.6%,與當年國內生產總值(GDP)之比為1.42%,投入強度達到歷史最高水平。其中,各類企業(yè)支出2135億元,政府部門屬研究機構支出567億元,高等學校支出277億元,所占比重分別為71.1%、18.9%和9.2%。
國家財政科技撥款力度加大。2006年的撥款額達1689億元,比去年增加354億元,增長26.5%,占國家財政支出的比重為4.2%,為1998年以來的最高水平。其中,中央財政科技撥款為1009.7億元,比上年增長25%,占中央財政支出的比例為10.3%;地方財政科技撥款為678.8億元,比上年增長28.8%,占地方財政支出的比重為2.2%。
附 2006年全國科技經費投入統(tǒng)計公報
國家統(tǒng)計局 科學技術部 財政部
2007年9月12日
2006年,我國科技經費投入繼續(xù)保持較快增長。國家財政科技撥款力度加大,全社會研究與試驗發(fā)展(R&D)經費投入穩(wěn)步增加,研究與試驗發(fā)展經費投入強度達到歷史最高水平。
一、研究與試驗發(fā)展(R&D)經費支出情況
2006年,全國研究與試驗發(fā)展(R&D)經費總支出為3003.1億元,比上年增加553.1億元,增長22.6%,研究與試驗發(fā)展(R&D)經費投入強度為1.42%。按研究與試驗發(fā)展人員(全時工作量)計算的人均經費支出為20萬元,比上年增加2萬元。
分研究類型看,基礎研究經費支出為155.8億元,比上年增長18.8%;應用研究經費支出為504.5億元,增長16.4%;試驗發(fā)展經費支出為2342.8億元,增長24.3%。基礎研究、應用研究、試驗發(fā)展經費支出所占比重分別為5.2%、16.8%和78%。
分執(zhí)行部門看,各類企業(yè)經費支出為2134.5億元,比上年增長27.5%;政府部門屬研究機構經費支出567.3億元,增長10.6%;高等學校經費支出276.8億元,增長14.2%。企業(yè)、政府部門屬研究機構、高等學校經費支出占全國總支出的比重分別為71.1%、18.9%和9.2%。
分產業(yè)部門[1]看,七大行業(yè)的研究與試驗發(fā)展(R&D)經費投入強度超過1%。醫(yī)藥制造業(yè)為1.76%,專用設備制造業(yè)為1.7%,電氣機械及器材制造業(yè)為1.48%,通用設備制造業(yè)為1.47%,交通運輸設備制造業(yè)為1.38%,橡膠制造業(yè)為1.19%,通信設備、計算機及其他電子設備制造業(yè)為1.19%。
分地區(qū)看,研究與試驗發(fā)展(R&D)經費支出超過100億元的有北京、江蘇、廣東、上海、山東、浙江、遼寧、四川和陜西9個?。ㄊ校?,共支出2154億元,占全國經費總支出的71.7%。研究與試驗發(fā)展投入強度達到或超過全國平均水平的有北京、上海、陜西、天津、江蘇、遼寧和浙江7個省(市)。
二、財政科技撥款情況
2006年,國家財政科技撥款額為1688.5億元,比上年增加353.6億元,增長26.5%;科技撥款占當年國家財政支出的比重為4.2%,為1998年以來的最高水平。在國家財政科技撥款中,中央財政科技撥款為1009.7億元,比上年增長25%,占中央財政支出的比例為10.3%;地方財政科技撥款為678.8億元,比上年增長28.8%,占地方財政支出的比重為2.2%,比上年略有提高。
2006年財政科技撥款情況
|
財政科技撥
款額
(億元)
|
比上年增長
(%)
|
占財政科技撥款
總額的比重
(%)
|
合 計
其中:科技三項費
科學事業(yè)費
科研基建費[2]
其中:中央
地方
|
1688.5
779.9
483.4
134.4
1009.7
678.8
|
26.5
27.9
24.2
19.5
25.0
28.8
|
―
46.2
28.6
8.0
59.8
40.2
|
附表1.2006年各地區(qū)研究與試驗發(fā)展(R&D)經費支出情況
地區(qū)
|
R&D經費支出(億元)
|
R&D占GDP的比重(%)
|
|
全 國
|
3003.1
|
1.42
|
|
北 京
|
433.0
|
5.50
|
天 津
|
95.2
|
2.18
|
河 北
|
76.7
|
0.66
|
山 西
|
36.3
|
0.76
|
內蒙古
|
16.5
|
0.34
|
遼 寧
|
135.8
|
1.47
|
吉 林
|
40.9
|
0.96
|
黑龍江
|
57.0
|
0.92
|
上 海
|
258.8
|
2.50
|
江 蘇
|
346.1
|
1.60
|
浙 江
|
224.0
|
1.42
|
安 徽
|
59.3
|
0.97
|
福 建
|
67.4
|
0.89
|
江 西
|
37.8
|
0.81
|
山 東
|
234.1
|
1.06
|
河 南
|
79.8
|
0.64
|
湖 北
|
94.4
|
1.25
|
湖 南
|
53.6
|
0.71
|
廣 東
|
313.0
|
1.19
|
廣 西
|
18.2
|
0.38
|
海 南
|
2.1
|
0.20
|
重 慶
|
36.9
|
1.06
|
四 川
|
107.8
|
1.25
|
貴 州
|
14.5
|
0.64
|
云 南
|
20.9
|
0.52
|
西 藏
|
0.5
|
0.17
|
陜 西
|
101.4
|
2.24
|
甘 肅
|
24.0
|
1.05
|
青 海
|
3.3
|
0.52
|
寧 夏
|
5.0
|
0.70
|
新 疆
|
8.5
|
0.28
|
附表2.2006年地方財政科技撥款情況
地區(qū)
|
地方財政科技撥款
(億元)
|
占地方財政支出的比重
(%)
|
全 國
|
678.8
|
2.22
|
北 京
|
60.5
|
4.66
|
天 津
|
18.3
|
2.79
|
河 北
|
13.5
|
1.14
|
山 西
|
8.1
|
0.88
|
內蒙古
|
7.9
|
0.97
|
遼 寧
|
34.5
|
2.43
|
吉 林
|
8.5
|
1.18
|
黑龍江
|
13.6
|
1.40
|
上 海
|
94.9
|
5.23
|
江 蘇
|
54.4
|
2.70
|
浙 江
|
62.9
|
4.29
|
安 徽
|
8.9
|
0.94
|
福 建
|
15.4
|
2.11
|
江 西
|
6.0
|
0.86
|
山 東
|
41.1
|
2.24
|
河 南
|
17.6
|
1.22
|
湖 北
|
16.2
|
1.55
|
湖 南
|
14.3
|
1.34
|
廣 東
|
104.1
|
4.08
|
廣 西
|
9.3
|
1.27
|
海 南
|
1.7
|
0.86
|
重 慶
|
7.5
|
1.26
|
四 川
|
14.6
|
1.08
|
貴 州
|
7.6
|
1.25
|
云 南
|
11.4
|
1.27
|
西 藏
|
0.9
|
0.45
|
陜 西
|
10.3
|
1.25
|
甘 肅
|
4.4
|
0.83
|
青 海
|
1.5
|
0.68
|
寧 夏
|
2.0
|
1.01
|
新 疆
|
7.3
|
1.01
|
[1]產業(yè)部門僅包括大中型工業(yè)企業(yè)的數(shù)據(jù)。
[2]本公報中財政科研基建費為根據(jù)全社會科研基建費支出和全社會科技活動經費籌集總額中政府資金所占份額測算的數(shù)據(jù)。
主要指標解釋
研究與試驗發(fā)展(R&D)經費支出指統(tǒng)計年度內全社會實際用于基礎研究、應用研究和試驗發(fā)展的經費支出。包括實際用于研究與試驗發(fā)展活動的人員勞務費、原材料費、固定資產購建費、管理費及其他費用支出。
基礎研究指為了獲得關于現(xiàn)象和可觀察事實的基本原理的新知識(揭示客觀事物的本質、運動規(guī)律,獲得新發(fā)展、新學說)而進行的實驗性或理論性研究,它不以任何專門或特定的應用或使用為目的。
應用研究指為了確定基礎研究成果可能的用途,或是為達到預定的目標探索應采取的新方法(原理性)或新途徑而進行的創(chuàng)造性研究。應用研究主要針對某一特定的目的或目標。
試驗發(fā)展指利用從基礎研究、應用研究和實際經驗所獲得的現(xiàn)有知識,為產生新的產品、材料和裝置,建立新的工藝、系統(tǒng)和服務,以及對已產生和建立的上述各項作實質性的改進而進行的系統(tǒng)性工作。
研究與試驗發(fā)展(R&D)經費投入強度指全社會研究與試驗發(fā)展(R&D)經費支出與國內生產總值(GDP)之比;產業(yè)部門研究與試驗發(fā)展經費投入強度指產業(yè)部門的研究與試驗發(fā)展(R&D)經費支出與其主營業(yè)務收入之比。
財政科技撥款指統(tǒng)計年度內由各級財政部門撥付的直接用于科技活動的款項,包括科學事業(yè)費、科技三項費、科研基建費及其他科研事業(yè)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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